吉林今年查辦1221起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
作者:齐潇涵
新華網長春9月17日電(記者 馬揚)吉林省今年以來加強涉農信訪的受理工作,其中查辦涉及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1221件,使全省農村幹部作風得到進一步加強。
近年來,隨着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農村基層幹部在宅基地審批、資產資源開發承包、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過程中承擔着更加重要的職責,同時也容易發生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對此,吉林省加大了幹部違法違紀案件的糾察力度。今年1月至8月,吉林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涉農信訪件3201件(次),查辦涉及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1221件。
吉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李法泉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行政監察法(修正案),將受委託從事公務活動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納入行政監察對象範圍,涉及吉林省近1萬個建制村的村幹部,為加強對村幹部的監督和違紀違法行為的懲處提供了法律依據。因此,吉林省將進一步加大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保持懲治工作不放鬆。
李法泉表示,當前,吉林省將重點查辦農村基層幹部虛報浮誇、與民爭利案件,貪污挪用、騙取套取、截留抵扣強農惠農資金案件,在土地承包、流轉和土地徵收徵用過程中嚴重損害農民利益的案件,以及截留、挪用、私分抗洪搶險救災物資資金案件。同時,也將注意為受到錯告、誣告的農村基層幹部澄清是非,保護他們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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