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擬將賭博罰款起徵點設為人均100元
作者:朱稳坦
既認可對一定娛樂性質的賭博設“起罰點”,又覺得人均100元的“起罰點”有點偏低——昨日,省公安廳舉行“賭博違法案件量罰指導意見聽證會”,棋牌室業主、麻將愛好者、律師、法律專家、行政執法部門代表10餘人在發言中,表達了這樣的觀點。聽證會進行了約一個小時,省公安廳副廳長秦軍表示,將就代表們的建議進行調研論證,以完善《關於賭博違法案件的量罰指導意見(草案)》。據悉,這一新政有望在下月出台實施。
■確定依據
百元起步考慮到居民收入
據瞭解,這個“起罰點”在徵求各地警方意見時,得到普遍認可。另一個依據是我省城鄉居民收入和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去年,我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2元,農民人均純收入8004元,綜合平均為人均月收入約1189元;目前,城鎮居民低保標準為每月342-428元,農村低保標準為每月155-210元。省公安廳治安局有關負責人打了一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如果拿相當於我省困難羣體一個月的低保費去賭博,可給予5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外地做法
京穗是300元滬魯是100元
目前,北京的“起罰點”是300元,規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廣州的“起罰點”也是300元,規定(在非公開場所)個人賭資300元以上不足1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上海的“起罰點”是個人賭資100元以上;山東的“起罰點”也是人均賭資100元以上或當場賭資400元以上。
爭議焦點
“起罰點”100元是不是低了?
【草案規定】參與賭博方式不同,“起罰點”也不一樣:一是參與聚眾賭博、計算機網絡賭博、賭博機賭博、賭場賭博、地下“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賭博的,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100元以上的才給予處罰;二是參與其他賭博活動(指幾個人打麻將、玩撲克等,帶有娛樂性質)的,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以上的才給予處罰。
反對方 城市處罰起點應當提高
“將起罰點設定為100元,我個人感覺實在太低了。平時到茶社喝杯茶也得二三十元,何況玩一圈呢。”經營鎮江地區某茶樓的張玉琴女士表示,現在市民的生活和收入水平提高了,朋友間“小來來”的也都三四百元,定的低了玩得沒有興趣。
南京市疾控中心職工周南,南京市民胡國成等人支持設賭博“起罰點”,但對100元的“起罰點”有異議:“就現在公民的收入來講,這個標準也可以,但有沒有可能適當提高點呢?”來自省高院、中北巴士公司的代表也認為,相對於眼下居民收入,100元的確有點低。他們還提出,是不是可以區分城市和農村,分別設定一個“起罰點”,農村100元,城市再高點。
支持方 標準再提高有人會輸更多
南京人梁長富退休後和老伴開了一個麻將檔,3張麻將桌,堅持100元,這也是南京多數麻將檔的標準。他認為,100元的“起罰點”已經算高了。他算了一筆賬:按100元標準,一個回合4圈就沒了,一天來上四五個回合,輸個幾百元都可能。他的客人一個月平均下來輸掉1000元很正常,如果“起罰點”提高到200元,大家下注更大,賭得更厲害,一年下來輸個三五萬也是有的,所以這個標準不能再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