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弊案 陳水扁:我收國泰2億元算什麼
環球網9月17日消息,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涉及金改弊案的部分,昨日辯論終結。為撇清國泰給他錢並非為了併購世華,他稱李遠哲曾説過,在馬英九選“總統”時,有兩位科技界老闆,各給五億元政治獻金,這都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就是政治獻金。扁話鋒一轉説:“我收國泰一、兩億元(新台幣,下同)算什麼?”
據“中時電子報”報道,前日在金改辯論庭中滔滔不絕答辯4小時的陳水扁,昨日繼續為證明自己拿國泰的錢合法,再展辯才。他用閩南語説“紙頭無名,紙尾無名”,強調元大金並復華金、國泰並世華銀,從頭到尾都和他無關,他沒有介入,更不是“總統”的法定職權。
公訴檢察官以扁犯罪行為重大,要求從重量刑,扁最後答辯再次抨擊檢方的起訴是臆測和羅織入罪,應該判決無罪。
金改弊案陳水扁涉案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歷經兩天密集開庭辯論,昨日傍晚辯論終結,合議庭諭知11月5日下午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延續前天未完的辯論程序,昨早一開庭,續由陳水扁進行答辯。扁就國泰並世華銀部分表示,國泰蔡宏圖、蔡鎮宇兄弟,在歷次選舉中的捐款,都是秉持父親蔡萬霖生前的決定,沒有任何目的,就是幫民進黨和他個人選舉之用。“如果是檢察官指控的併購賄款,蔡家為什麼不一次給四億,而是每到選舉時才給一億。”
扁還説,宋楚瑜收過他的好友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兩億元。李遠哲也曾説過,有兩位科技界的老闆,在馬英九選“總統”時,各給五億元的政治獻金,這都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就是政治獻金,扁話鋒一轉説:“我收國泰一、兩億元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