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部分中小學停止供應飲用水 學生背水上學
作者:齐潇涵
新聞速讀 由於中小學嚴禁將飲水費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目前昆明中小學生又開始背水上學。家長們心疼,學校也無可奈何。
7月23日,國家發改委與教育部公佈中小學收費新政策:嚴禁將飲水費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接下來的新學期,教育部門和學校紛紛按規定執行,然而,學校不收飲水費的同時也停止供應學生飲用水。
正常情況下,學生一天的飲水量應超過1000毫升,而在高温季節或上體育課後,對水的需求量更大。“看着孩子每天背一大瓶水上學,我們心裏很不是滋味。”目前,昆明中小學生又開始背水上學。家長們心疼,學校卻無可奈何。
學生背水上學校
盤龍區金辰中學學生小景剛踏入初一門檻,書包裏就多了一項“必備用品”——一大瓶水。明知帶水會增加書包的重量,小景的母親江女士還是“不帶不放心”。
自從今年秋季升初中後,小景在小學6年裏習慣了的喝水方式有了改變。以前只需要帶一隻空水杯上學就可以,現在則需要背上沉甸甸的一大瓶水。並且,這一瓶水要從7時30分支撐到18時,將近11個小時的在校時間。“萬一上體育課或吃飯太鹹,一瓶水很快就會喝完。”
江女士侄女所在的另一所中學也是這樣。“娃娃在小學的6年裏,每學期只要交15元的水費就可以用教室裏的飲水機接水喝。沒想到上了中學,反倒沒水喝了。”江女士説。由於小景的早午飯都在學校吃,江女士每天出門前為兒子裝上的一瓶水根本不夠喝,給他錢買水,又怕孩子花在其他地方。“就要到冬天了,如果孩子連口熱水都喝不上,我們家長心裏也不是滋味。”
不止小景帶水上學,金辰中學初一年級7個班的學生從入學起也都是靠自己帶水解決喝水問題。
學校無奈等政策
“學生沒水喝的問題是這個學期才出現的。”9月5日開學以來,金辰中學就沒有對初一年級學生收過飲水費,要求學生自帶水喝。金辰中學辦公室王老師表示,該校初二、初三兩個年級的學生因之前交過飲水費,上學期沒用完的費用就累積到這個學期,到目前為止,這兩個年級的學生還有水喝。
不過,就連這點節餘的水費也所剩不多。到9月底,一旦初二、初三年級剩下的水費用完,該校3個年級1000多名學生將全部帶水上學。
對於學生無水喝的問題,學校頗為無奈:既要規避“亂收費”,又要保障學生利益。目前,該校正在商討,看是否能通過“家委會”或者學校公用經費來解決。王老師算了筆賬:1000多名學生,每人每學期需15元飲水費用,如果全部由學校來出,是筆不小的費用,學校難以承受。
該校還介紹,新迎中學、鐵五中、十一中等學校也都停止收取飲水費,同樣建議學生自帶飲用水。“我們還在等政策,以解決問題。”學校辦公室表示,有的學校通過收飲水費為學生提供飲用水,但他們“不敢冒險”。政策規定不允許向學生收取飲水費,學校一方面要以學生為本,另一方面又要符合相關政策,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
暫沒有更好辦法
金辰中學財務室曾與盤龍區教育局財務科就此問題對接過,結果比較含糊。“這是個社會問題,一個部門連着一個部門,政府目前也沒有指導性意見出台。”該教育局表示。
記者在國家發改委、昆明市發改委網站分別找到關於中小學收費的通告。市發改委網站9月8日發佈的《2010年各級各類學校收費通告》中規定得很詳細:根據《國家發改委、教育部關於規範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閲覽、計算機上機、取暖、降温、飲水、校園安全保衞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該通告從今年秋季開始執行。
除盤龍區外,西山區教育局、五華區教育局等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五華區教育局一位張姓工作人員介紹,由於這次是國家發改委下發文件,不允許學校再向學生收取飲水費,五華區以前通過家委會與學校共同管理水費的辦法這次也不可行。該人士還表示,如果由班級家委會自己解決,意見又不可能得到統一。對家住得較遠的學生來説,帶水非常不方便;家住得較近的孩子又不情願交費,假如班級裏有50個學生,其中40個交了飲水費,另外10個沒交水費的學生總不能被監督禁止接水。“目前我們也沒有更好的方法,要看上級部門是怎麼安排。”張姓工作人員無奈地説。
市教育局有關人士介紹,就中小學生飲水問題,目前局裏多個部門正在商討中。
“內部解決”不復雜
採訪中,很多家長認為每學期15元的飲水費並不多,孩子也享受了方便。“學校不提供飲水我們反而更不放心,誰知道孩子隨便買的飲料或礦泉水衞不衞生呢?”在新迎中學門口接孩子放學的張女士説:“孩子現在上初二,希望可以直接在學校接飲用水喝。”
新迎中學教務處全老師介紹,該校目前已取消飲水費,但學生每天從家裏帶水又不方便,學校只好將飲水問題交給各班級。“學生喝水問題由各班級的家委會決定。如果大部分同學同意,就可以由家委會集資買水。”全老師認為這是目前比較好的方法。
也有老師認為,學校代收飲水費相對來説還是稍微好一些的選擇,由學校為學生管理飲水問題,也會相應地負擔起衞生、監管等責任。
關於禁止向學生收取飲水費的政策,昆明市在2007年初也發佈過一次,當時五華區的做法很值得借鑑。五華區教育局在其後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轄區內的各城區中小學,學生家長在自願的前提下可以和學校協商由家長委員會或委託學校代收飲水費,來解決學生的飲水問題。當時五華區具體做法是:由家長委員會收取飲水費或者家長委員會委託學校收取這筆費用。學校不再開收據。但是家長委員會或者學校必須每月將賬目及飲水情況公示出來。
西山區教育局計財處楊姓工作人員建議,可以由各班委會自己統一意見,在班級內部收取飲水費,學生自己管理飲水費用,學校只是幫助聯繫送水公司。這樣一來,學校既不存在違規收費,學生喝水問題也不再複雜。記者羅源源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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