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新規防考古調查弄虛作假
作者:李禾
據新華社電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河南省文物局21日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稱,新修訂的《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今後建設單位不依法申請考古調查、勘探,擅自進行工程建設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最高處以50萬元罰款。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四川説,新修訂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了法律責任,加大了處罰力度,同時對考古發掘單位不按規定時限完成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工作或者考古調查、勘探報告弄虛作假的行為,也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不完全統計,河南省有不可移動文物達29000餘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89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46處。由於不可移動文物面廣點多,文物保護人員少,給文物保護管理帶來了一定難度,破壞文物、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等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為了加強對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實施辦法加強了對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管理,明確了各級政府保護田野文物的責任,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配備專職人員或者聘任文物保護員。
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文物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保護文物的職責。針對文物保護費用不足的問題,進一步明確了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根據文物搶救、修繕、徵集、收購、陳列展覽和安全設施建設等特殊需要核撥專項經費。
王四川説,河南地下文物埋藏比較豐富,目前又處於城鎮化、工業化建設階段,如何處理好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的關係,是此次實施辦法立法過程中認真研究的一個重要問題。
責任編輯:李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