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去年審計出違規金額54億元
新華網杭州9月26日電(記者嶽德亮)浙江省審計廳有關負責人26日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上説,全省2009年度審計共查出違規金額50多億元。
受浙江省政府委託,省審計廳副廳長岑國榮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09年度浙江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全省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據統計,2009年全省共審計4270個單位,共查出違規金額54.72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2.78億元,應上繳財政資金8.92億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3.11億元,核減政府性基本建設投資22.03億元。
通過審計,他們向司法機關、紀檢監察及有關部門移送案件和事項91件,涉案人員121人,涉案金額1.47億元。
岑國榮表示,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有關責任單位已根據審計意見和決定,通過多種方式進行了積極的整改,對涉嫌違法犯罪事項,已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據瞭解,2009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審計,重點關注預算執行規範、省級轉移支付資金的分配機制、財政及金融風險、民生權益及環境保護、科技創新及教育投入、政府資產的完整、資金績效及國企經營狀況,組織開展對重大事項的跟蹤審計調查。
審計查出的違規問題主要體現在:部分實際支出偏離預算數較多、部分單位虛列支出套取資金和在下屬單位列支、部分建設項目工期滯後或未執行招投標制度、鄉鎮財政負債沉重、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保障率普遍偏低等。
浙江省審計廳在報告中指出,他們還檢查了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對2008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被審計單位採納審計建議6301條,制定整改措施559項,建立健全規章制度325項。
岑國榮舉例説,對去年的審計報告中披露的部分高校高於成本價向學生出售教材等問題,相關學校已按實與學生結算;對重點建設項目審計發現的問題,舟山市大陸連島工程指揮部已重新批覆單價,扣回多付工程款1293.38萬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