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對重死刑案件訊問實行同步錄音錄像
新華網鄭州9月27日電(記者王雲河)記者從鄭州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今後,鄭州公安機關首次訊問重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將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即對訊問全過程實施不間斷的錄音、錄像。
據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祖偉介紹,為提高檢察機關的監督水平,鄭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要求檢察機關要監督偵查機關制定和落實故意殺人等重特大案件全程錄音錄像制度。
根據決議精神,鄭州市檢察院與鄭州市公安局聯合會簽了《關於進一步提高重死刑案件辦理質量的實施意見》,在明確對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訊問進行同步錄音錄像的同時,制定了詳細的《全程錄音錄像操作規程》。
根據這一規程,9月16日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刑偵大隊對涉嫌故意殺人的劉某首次訊問實行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訊問結束後,錄音、錄像資料由當天進行訊問的民警、犯罪嫌疑人劉某一一簽字確認,當場進行封存,交由技術部門立卷保管。
中原公安分局局長何汝偉説:“重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訊問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現在既是鄭州市公安局的一項硬性規定,也是檢察機關重點監督的一項內容。”
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範俊認為,冤假錯案的發生,主要就是因為證據的取證、審查、判斷、運用出了問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就起着完善證據制度的重要作用。而實行同步錄音錄像有三大好處,一是有助於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遏制刑訊逼供等現象的發生;二是有助於鞏固證據,保障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保障重大命案訴訟的正常進行;三是進一步規範偵查行為,也使檢察機關的訴訟監督工作更加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