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贛榆縣委書記利用權力造就富翁後索賄
作者:曹颖

漫畫:貪官的“養豬”邏輯
“豬倌”現形記
江蘇省贛榆縣縣委書記孫榮章被省紀委專案組“帶走”了,那天是2008年2月24日,農曆正月十八。
當地的很多百姓剛剛把為了過節準備的鞭炮放完,聽説孫榮章“出事”後,有人又跑到店裏去買了鞭炮,贛榆縣城一時鞭炮齊鳴,老百姓歡呼雀躍,像是重新過了一回節日……
這位孫書記,就是貪官“養豬論”的提出者和踐行者之一。
在接受調查時,孫榮章交代:“我在運作權力,幫這些人得到優惠政策的時候,我腦子裏就在盤算,哪一天我有什麼事情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肯定會回報我的。所以,等到有事時,我馬上就會想到某一個商人可以為我辦事。説的直接一點,就像一頭豬,我把它養肥了,需要的時候,我再去宰它。”
這番“高論”得到了一些官員的共鳴。南京市溧水縣原副縣長易善玲的斂財秘訣可謂獨具匠心:先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培養造就出富翁,再把富翁當成“取款機”撈錢。在易善玲看來,這是穩妥可靠地撈錢方式。
從1999年開始,“商”以拜年、探望為名給“官”送上高檔禮品外加裝有現金的大紅包。“官”經過考察“篩選”確定此“商”為適合“養肥”的對象,然後將手中的權柄傾斜在此“商”身上,養肥之後,開始“割肉”:女兒春節總能收到2萬元的“壓歲錢”,女兒到美國留學,得到10萬元學費,女兒回國買房,“割”了100萬,投資辦廠又“割”了4萬……這個過程,是養肥再“割肉”流程的一個典型,簡單而明晰。
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助理樊中黔也是一例,他身居要職10餘年,形成了以他為中心、按親疏和利益關係不同而分成的三個圈子:由10名左右開發商組成的核心圈子;由50多名長期以禮金形式送給樊中黔錢物的開發商組成相互利用圈子;對具體請託事項給樊中黔“酬以重金”的“一事一報”圈子。三個圈子中,除了第三個圈子屬於“現殺現宰”外,前兩個圈子其實都是“養肥再‘割肉’”……
2009年5月,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孫榮章有期徒刑14年。經審查,孫榮章在擔任贛榆縣委書記期間,索賄受賄的錢財共計摺合人民幣381萬餘元。
2010年6月18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溧水縣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縣總工會主席易善玲有期徒刑10年,沒收財產人民幣35萬元;以受賄罪依法判處其丈夫張世龍有期徒刑4年。2人共同犯罪所得人民幣192.7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2010年7月29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以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判處樊中黔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後,樊中黔不服,口頭提出上訴,其後,在上訴期內,樊中黔又書面表示撤回上訴。
“豬倌”邏輯的警示
從幾位擅長“豢養”商人的貪官這裏,我們可以歸納出其中的簡單邏輯:養豬要有“飼料”在手。這飼料不是別的,正是官員手中的權力。這“飼料”可謂“香氣撲鼻”,那些本就絕非善類的“肥豬”垂涎三尺,紛紛趨附而來。它們以錢、色、物等各種“膏腴”吸引着利慾薰心的“豬倌”,“食物鏈”由此形成。
在不斷的“養豬實踐”過程中,很多“豬倌”從“生澀”到“駕輕就熟”。對“養豬理論”也有着不斷的發展,除了主動獻身的“肥豬之外”,他們還懂得也敢於主動出擊,常常抓住一頭就“下刀”。此外,在“選材”範圍上不拘一格,對身邊的幹部官員也往往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