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顯示去年浙江查共出違規金額54.72億
作者:曹颖
昨天,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了2009年度審計報告。報告稱,2009年全省共審計4270個單位,共查出違規金額54.72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2.78億元,應上繳財政資金8.92億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3.11億元,核減政府性基本建設投資22.03億元;向司法機關、紀檢監察及有關部門移送案件和事項91件,涉案人員121人,涉案金額1.47億元。
援建過程中未發現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
自去年以來,省、市審計機關根據援建資金和全額投資類項目跟蹤審計面100%的要求,至2010年4月底,累計跟蹤審計援建項目285個,審計援建資金52.29億元。跟蹤審計表明,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穩步推進並取得階段性成果,沒有發現援建過程中存在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
但審計也發現部分完工項目工程造價結算不及時,項目竣工決算編制工作滯後等薄弱環節,需要規範和改進。
今年,組織102個審計組,對各級捐贈接收機構,開展了連續3個月的動態跟蹤審計。跟蹤審計表明,浙江省支援玉樹抗震救災資金及物資的籌集、撥付、使用和管理基本規範,未發現擠佔挪用、貪污私分、損失浪費等違紀違規行為,各級捐贈接收機構均已按照民政部要求匯繳結存資金和物資。
謊報“強塘計劃”項目騙取省補助資金
舟山普陀區六橫鎮政府將已有的3個海塘項目,謊報為新的“強塘計劃”項目,假概算7708萬元,並偽造了全套虛假資料,將騙取的省補助資金2996萬元分數次以工程款名義撥付給虛假中標單位,扣除該公司税費及管理費515萬元後將餘款通過項目經理個人賬户提現,存入六橫開發管理委員會財政預算外資金賬户,與該鎮其他資金混用。
省質監局所屬6家單位在預算外收入中,直接以現金或匯入對方提供的銀行賬號返還業務費、諮詢費等1265.81萬元,此事已移送省治理商業賄賂辦公室。
杭州市質監局所屬質檢院、特檢院、標準化院未準確劃分正常業務與諮詢服務的界限,2007年、2008年利用職工技協、協會、學會取得收入2581.81萬元,其中用於發放職工勞務費1054.54萬元。
評標委員會成員之一竟是中標單位主設計師
對西湖文化廣場的跟蹤審計表明,項目建設進入掃尾階段,省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已投入使用,社會效益明顯。主要有四大問題:
——預算控制管理不規範。省採購辦批覆三個項目的預算執行數超財政核定預算達3447.46萬元,超出15.45%;
——違法招投標規定。省自然博物館未公開招投標而自行發包室內新增裝修工程120多萬元,設計金額為391.33萬元的中標人不具備資質要求。省科技館792.56萬元的室內裝飾設計評標委員會成員之一,與中標單位主設計師為同一人。
——違規轉分包。省自然博物館的三個單項工程違規轉分包,同一自然人以三個不同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2038萬元。省科技館項目中,浙江中醫學院針灸推拿醫院將承接的中標金額為285萬元的工程,部分分包給省科技館的關聯企業。
——投入使用的場館擅自調整使用單位和改變用途。省科技館將8個教室租給新東方進修學校,每年收取不低於45萬元的場地使用費。省自然博物館將200平方米展區出租給杭州為民地址標本廠,按銷售收入的20%提取管理費。
限價商品房、拆遷安置房頂替“經濟適用住房”
在今年對5個市、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專項審計調查後,審計報告認為,各地能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精神推進保障性住房實施,但是,以限價商品房、拆遷安置房等頂替“經濟適用住房”較為普遍。
比如,樂清市、青田縣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大量開建限價商品房,分配給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他中等收入居民,背離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初衷。
同時,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保障率普遍較低。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和安置進度更是遠遠落後於規劃需求,廉租住房保障資金計提管理不夠合規。
部分死亡人員繼續領職工養老金
全省社保基金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表明,部分單位基金管理存在漏洞。
全省查出違紀違規金額8.29億元。省本級、衢州市本級、嵊州市等有部分死亡人員繼續領取職工養老金的情況。杭州市本級、桐廬縣發現部分已就業人員繼續領取職工失業保險金。
上虞市、德清縣等存在參保男病人配女性藥和成人配兒童藥的情況;湖州市本級、温州鹿城區、瑞安市等社保經(代)辦機構人員有4人冒領侵佔職工養老金等構成犯罪,已被判刑。記者 魏皓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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