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被指長期滯後 政企分配額增加
作者:贺超

何傳偉在算賬。他從1980年開始製作“家庭收支報表”,至今已持續30年。圖/紅網
本報記者張祥 實習生戴伊默 長沙報道
9月20日早上,76歲的何傳偉把從菜市場買回來的豬肉和小菜放進廚房,照舊打開筆記本,在一張手繪的表格上記下菜價。這是他自制的家庭收支報表,每天登記收入和支出,這個習慣已堅持30年。
家庭收支報表顯示:從1998年到2009年,他家的年收入基本維持在2萬元左右,但如今不得不花錢購買比1998年貴了3倍的白菜。
2008年,湖南進入GDP萬億元省份行列,2009年,湖南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中部居首位。但省委省政府顯然已經注意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幅低於GDP增速。
這背後是無法迴避的事實:我國收入分配改革長期滯後。
9月13日,温家寶總理在世界經濟論壇第四屆新領軍者年會上再次強調,將加快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國家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呼之欲出,剛出台“四化兩型”戰略的湖南,該用怎樣的姿態迎接收入分配改革中的利益博弈?細讀“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這句被多次強調過的話,我們有理由思考:“方”在何處?“計”將何為?
9月19日上午,50歲的陳躍陵(化名)坐在辦公室寬大的真皮轉椅上,他再也不用像手下員工那樣在一線辛辛苦苦地操作了。國企“領導”的頭銜,加上每月4000多元的工資,讓他有足夠的時間擺弄收藏品:去全國各地的機票、在景點拍攝的風景照,或者30多年前在工廠勞動時使用的糧票。
和人們印象中的“領導”不一樣,陳躍陵身材沒有發福,陳説因為自己在工廠做過小工、當過兵、從過商,“苦了半輩子過來的人,難得發胖”。
1977年,陳躍陵17歲,在油漆廠做小工,“每月工資8元。三年後轉為正式工,每月28元5毛,一年後漲到30元5毛。那時一碗光頭米粉只要8分錢,加肉1塊2。”上世紀80年代,陳躍陵不記得具體是哪一年,他去銀行存了80多元錢,那是他第一筆積蓄。
到了上世紀90年代初,陳躍陵在油漆廠有了幹部編制,月工資漸漸漲到200多元,此後,這個數字變成400、600、800。2000年左右,陳躍陵的工資超過1000元,而到2004年,陳躍陵的工資突破2000元。如今,陳躍陵的固定工資超過4000元,還不包括獎金、福利,“這個收入,在長沙最多算中等水平,比我工資高的大有人在。”
今年7月1日起,湖南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陳躍陵為單位職工加了工資,大樓保安的工資也漲到850元。
陳躍陵相信,他口中這一連串跳躍變化的數字,可以折射出湖南人收入增長的大致脈絡,其背景,是GDP的持續增長。2004年湖南省GDP總量為5641億元,2009年增至1.29萬億元。
對普通人來説,以“億”為單位的GDP數字,可感知度究竟有多高?也許,不如何傳偉的賬本來得直接。
9月20日,何傳偉拿出自己製作的“家庭收支報表”。彌足珍貴的是,他記錄了從1980年至今的生活消費品價格變化。這源自他的工作習慣:他是衡南縣糧食局下屬糧站(如今已改制)的退休幹部,從事了一輩子財會工作。
何傳偉的“家庭收入報表”寫着:2004年衡南縣茶市鎮每斤白菜售價0.2元,2009年每斤白菜漲到0.8元。
從2004年到2010年,陳躍陵的工資在6年裏漲了1倍,而何傳偉家每天要吃的白菜,6年裏漲了3倍。
何老還記錄着:1998年,大米價格約為每斤0.85元,2004年漲到每斤1.25元,而2010年上半年為每斤1.65元;1998年豬肉每斤5元,2004年每斤7.5元,2008年豬肉價格猛漲至每斤12元,2010年上半年每斤10元……
何傳偉指着“報表”説:“2004年前後,工資漲得挺快,物價比較平穩,但之後,物價漲得就快了。我記錄的消費價格變化還不包括房子,我住的單位房,不用買房子。現在房價高,很多人都有買房壓力,這項消費才是重頭。”
勞動報酬佔比過低
何傳偉已退休多年,在衡南縣茶市鎮,每月1000多元退休工資足夠他和老伴過日子。
從他的賬本可看出,居民收入的增長速度,趕不上白菜價格增長的速度,甚至還趕不上GDP的增速。
統計數據也印證了這一點。根據2009年統計公報,全省當年GDP比上年增長13.6%,當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4910元,增長8.8%;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9.3%。當年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84元,比上年增長9.1%;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9.5%。
長沙市天心區一家機械廠的收入分配,可為上述數字做更為直觀的註解。
2006年,第一次進入該廠工作的劉志為每月工資是700元,如今,劉志為已是車間班長,每月工資仍未超過1200元。該廠有工人21名,工齡最長的“老師傅”每月工資可接近3000元,新手工資只有900元。這個數字,和2006年相比“沒有增加多少”。工廠2006年的營業額為70多萬,如今“已超過200萬”。
機械廠老闆“趙老三”坦承:“這幾年確實沒怎麼漲工資。”他並不認為自己“摳門”,“和幾年前相比,現在材料價格上漲了多少?水電費、廠房租金、運輸費漲了多少?還要請客户吃飯,一頓飯沒有幾百上千,生意談不下來,現在的成本和以前不能比了。工資漲得太快,我的廠子遲早倒閉。”
工廠能賺多少錢?並不是趙老三一人説了算;工人能拿多少工資?趙老三自己就能決定。
“趙老三”之言,正應和了中央黨校經濟學部主任王東京的觀點:“難題在於,要提高勞動報酬的比重,就得減少其它收入的比重。因為企業初次分配將收入分成了三塊:工資、利潤與税金。若工資比重提高,其它兩項的比重就得下調,別無他法,不可能三全其美。”事實上,工資、利潤和税金,無論分割“蛋糕”的比例如何調整,實質上都是工人、企業和政府三方的利益博弈。
7月6日,《觀察與思考》雜誌發文指出:有數據表明,在國民收入三大分配主體政府、企業、居民中,目前我國的分配比例是33:30:37;改革開放初期,這一比例曾經是24:20:56。“國家和企業分得多,居民分得少,是我國現有分配格局的最大特點。”長期研究國民收入分配的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説。
有專家疾呼,居民收入增長比例過低,意味着民眾沒有分享到經濟發展的成果,長此以往,居民的消費能力將下滑,中央提出的拉動內需的要求也將成為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