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對熱點教育問題做出規定 學校禁設重點班
作者:贺超
昨日,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對《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了分組審議,條例對有償家教、擇校費、尖子班等熱點教育問題做出了相關規定。
捐資助學費應向社會公開
學校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收費的,應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範圍等向社會公佈。未經公佈的,禁止向學生收取費用。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擇校費和借讀費,免費提供教科書。
由於城鄉之間、學校之間的教育教學水平客觀上存在差距,通過向優質學校捐資以獲得子女就讀優質學校的現象,在一定時期內仍將存在。這種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與純粹自願向義務教育捐款的性質不同。
條例中表述的擇校費應屬於與入學機會掛鈎的捐資助學費用。這筆捐資助學費用大大高於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讓家長苦不堪言,社會上對此意見很大。為此,條例明確,學校應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範圍等向社會公佈,學生根據實際標準進行繳納。
禁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市、區縣(自治縣)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校和非重點校。學校不得分設或變相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違反該款規定,逾期未改正的,對直接負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與處分或解聘。
設立重點班、重點校的做法由來已久,特別是在部分中學,重點班歷來被作為升學率的有力保障。但重點班、非重點班的設立,會導致師資分配上的差異。為突出教育公平性,條例對設立重點校、重點班進行嚴厲禁止。 本組稿件由記者 易守華 採寫
擇校費成審議焦點
昨日審議的《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草案)》中,擇校費成為關注的焦點。如果你對取消擇校費有何好建議,可撥打本報熱線966988發表觀點。
在審議中,有與會者認為,擇校費已被有關部門禁止,條例也明確提出實施義務教育不收擇校費。但目前的現狀是,捐資助學費仍在收取,有的學校還收得很高。
有與會者認為,只要教育資源不均衡,就會出現擇校費,有時雖然不叫擇校費,但它會以捐資助學費或其他名目出現。所以,要徹底取消擇校費,必須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育資源的均衡。
審議現場,一位與會者強烈要求把幼兒園的收費等各種問題列入條例中。“現在一些幼兒園亂收費,收高價,搞得學生家長不堪重負。”這位與會者稱,希望能把學前教育也納入義務教育調整的範圍,儘快對幼兒園的收費、教師資格、硬件設施等方面做出詳細規定。
條例規定
■禁止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辦在職教師參
與有償培訓補習
■嚴格限制大班教育,鼓勵小班教育
■新招教師需到邊遠山村支教兩年
■學生成績不得排名,不得擠佔音體美課
■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與教學無關的商業演出
■義務教育免試入學,禁止變相考試編班
■農民工子女可在父母打工地就近接受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