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稱浙江地方政府欠債4579億元 尚安全可控
作者:曹颖
今天(9月28日)上午,省政府向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報告全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截至去年末,全省政府性債務餘額為4579億元,比上年增長了64.01%,負債率為20.15%,高於警戒線10.15個百分點。
報告指出,政府性債務,主要用於鐵路、機場、大型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水、電、氣、保障性住房、軌道交通、道路橋樑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教育、衞生、文化等社會事業以及農村公路、橋樑、生態環保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全省69個市縣政府性債務餘額共4248億元,部分市縣都不同程度地超過了負債率、債務率、償債率的警戒線。
報告指出,2008年下半年以來,政府為拉動經濟,採取了包括增加政府公共投資、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等措施,但由於地方財政收入增收困難,支出需求較大,導致了各地舉債融資的規模增加,客觀上使債務規模增長較快。
報告同時表明,儘管債務規模控制的任務加重,但全省政府債務狀況整體上仍處在安全、可控的範圍內。
在對全省政府性債務的調研中,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提醒,浙江償債的潛在風險在不斷加大。調研報告指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籌集資金的方式單一,大部分是來源於商業銀行貸款,成本很高,但是大都投資在規模大、週期長、回報率低的公益性項目上。在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大量的債務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進行週轉。而且,從債務的還款來源上看,各地政府將土地出讓收入作為還款的主要來源,使得政府償債能力受市場價格波動影響較大。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政府將切實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的管理;建立動態監控和預警新機制,實施政府性債務動態監管,強化償債責任機制;爭取在今年底,將浙江所有市縣政府性債務歸口由財政部門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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