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用地上蓋起180套商品房 已售出20餘套
作者:曹颖
中廣網宿州9月29日消息(記者蔡薇)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在安徽省宿州市北方中學的北側,一個名為“北方學府苑”的小區已臨近竣工。當地汴河街道的城建監察人員介紹,小區已經賣出了20多套房子。
與其他商品房小區一樣,“學府苑”有着完備的售樓處和醒目的廣告牌;不同之處則是,“學府苑”建在北方中學的教育用地上,而在這塊土地的規劃圖上,卻找不到小區的蹤影。學校中憑空立起一排商品房,教育用地一夜之間和市場接了軌。誰在佔教育資源的便宜?接住這塊餡餅的新業主,又能否吃得安心?
在安徽宿州市,記者找到了“北方中學”。在學校的北邊有幾棟正在建設的樓房,名叫“學府苑”,目前對外銷售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記者:對外賣嗎?
村民:嗯。
記者:不是學校的老師也賣嗎?
村民:哪兒人都賣。
記者在北方中學瞭解到,這批在建的住宅共計180套,已經超過目前教職工人數。按國家有關規定,學校用地為國家劃撥用地,不得從事商業開發。記者在北方中學的土地使用權證件上看到,北方中學土地屬於教育用地,即劃撥土地,4棟成套住宅正是使用這塊土地。
對此,北方教育集團董事長趙成立卻解釋説,這塊土地是已經繳納過土地出讓金的商業用地。“我們這個學府苑,在學校旁,不是學校劃撥土地。”趙成立説,他們集團正在蓋的成套住房分兩塊,一塊是靠近馬路邊的學府苑,可以對外銷售,而在校內所建的4棟樓房是用的是學校的教育用地,這些房子賣給本校職工的。
但是在宿州市國土資源局,記者看見在該片土地的檔案上明確寫着“該項用地為教育用地,不得出租、抵押、擅自改變用途,不得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中明確規定:“未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儘管曾有售房人員承諾“交3000塊錢就能辦下房產證”,這個難以掩蓋的土地使用權問題,還是讓更多的購房者疑慮重重。而實際上,阻礙他們拿到房本的,不僅有小區佔地“教育用地”的身份,還有北方中學篡改規劃設計方案的第二宗罪。
在宿州市城市建設局埇橋區分局,北方中學原先規劃建設三棟五層教職工宿舍樓,選址在北方中學大門的右方,而這些四棟六層建築,卻佔用了規劃中的籃球場、羽毛球場的位置。宿州市墉橋區建設委員會規劃股股長張偉説:“(這)不但超出用地範圍,另外在規劃佈局上就是説也不符合原來的規劃。”
在沒有重新報批建設規劃的情況下,北方中學隨意篡改了規劃設計方案,在校園裏建起了職工宿舍樓,還公開對外銷售,改變了原本學校教學用地的性質。宿州市國土資源局監察支隊支隊長劉禹説:“他向社會銷售有宣傳單,另外我們也查到幾户,不屬於他校內的職工用房。目前按照法律規定,是交換土地。
教育用地上蓋起商品房,象牙塔變身商業場,學校領導商業頭腦步步前進,屬於學校和學生的空間則一點點被侵佔。目前,宿州市城市建設局埇橋區分局已經叫停“北方學府苑”的建設,中國之聲也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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