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職人員未還清信用社貸款將被“三停”
經統計,山西全省農村信用社貸款中公職人員貸款或為他人擔保貸款共計20.2億元,已形成不良貸款9億多元,不良佔比高達44.6%。為此,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了 《關於對國家公職人員逾期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進行集中清理的通知》。9月29日,專項清理工作全面開展。明年1月1日仍未還清,將被停職、停薪、停崗。
此次清理的範圍是:截至2010年6月30日逾期未還的國家公職人員及其家屬的貸款本息,以及為他人擔保的貸款本息。在具體實施中,將分階段、分步驟進行,在10月31日前主動還清貸款的,農信社可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給予適當的優惠措施;有關部門可以減輕或免予對違規人員的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11月1日後,未主動還清本人所欠貸款和為他人擔保所欠貸款的公職人員,紀檢監察、糾風部門將對其本人和所在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見談話,向其下發《責令還款通知書》。對2011年1月1日之後仍未還清貸款的公職人員,有關部門將按照人員管理權限的規定,對欠貸人員作出“停職、停薪、停崗”處理,“三停”期間,除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生活費外,剩餘部分工資全部用於償還所欠貸款本息,直至還清為止。 (記者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