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赤峯市松山區委書記王玉良因受賄一審被判9年
因向內蒙古自治區赤峯市原市長徐國元行賄以及收受他人賄賂,赤峯市松山區原區委書記王玉良於29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
2008年,被告人王玉良在內蒙古紀檢部門調查赤峯市原市長徐國元違法違紀行為時進入紀檢機關視野,並於2009年1月被內蒙古自治區商都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紀檢、檢察機關在查辦其行賄行為時,又查出了他的鉅額受賄行為。今年4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就王玉良案件提起公訴,指控王玉良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48萬元、美金10萬元;還為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行賄人民幣5萬元及美金2萬元,構成了行賄罪、受賄罪。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玉良犯受賄罪、行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
王玉良及其辯護人對一審法院的判決沒有當庭表態,是否上訴尚待觀察。(記者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