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實施20年 百姓從不敢告到大膽告(圖)

鄭鄂
粵首開民告官和解之門
按古人説法,20歲就是弱冠之年,是成年的標誌;對一部法律來説,20年是一段不短不長、讓人充滿回想和期望的日子。
確立我國“民告官”制度的《行政訴訟法》,到今年10月1日將實施滿20年。
20年來,廣東法院在“民告官”領域做出了哪些有益的嘗試?取得了哪些成就?還存在哪些問題?在下一個20年有着怎樣的打算?28日,羊城晚報記者獨家專訪了廣東高院院長鄭鄂。
“民告官”20年來的高潮低谷、一路曲折,坊間在“民告官”案件中對“官官相護”的種種擔憂,廣東法院首創的行政訴訟“協調和解”……鄭鄂不避敏感,娓娓道來……
談發展:廿年走來不容易
羊城晚報:《行政訴訟法》實施20年來,“民告官”一直是羣眾關注的話題。廣東“民告官”的發展歷程是怎樣的?
鄭鄂:廣東行政審判工作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989年至1992年是起步階段,這一時期絕大部分法院設立了行政審判庭,配備了行政審判法官,人民羣眾對行政訴訟的前景充滿熱切期待,各級法院積極受理行政案件,案件數量逐年上升,行政審判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
———1993年至1999年,由於行政審判的司法環境未能持續好轉,這項工作經歷了低潮。但是,我們也可以把這個時期看作是行政審判積蓄能量的時期;
———199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了全國行政審判工作會議,並隨之在2000年3月10日實施了關於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為這項審判工作打開了新的局面,行政審判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廣東各級法院每年受理的行政案件數量大幅攀升,年均增長超過10%。
可以説,現在的行政審判工作已經成為推動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廣東的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
看成績:羣眾評價會更好
羊城晚報:您對廣東省法院20年來的行政審判工作作何評價?
鄭鄂:可能還是由人民羣眾來評價會更好。站在省法院的角度,首先我們認為成績應當肯定。同時,我們要清醒地看到,行政審判還是一項年輕的審判,在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羊城晚報:可否對行政訴訟制度的發展前景做一個預期?
鄭鄂:行政訴訟制度前景美好,值得期待。如果説過去的20年是行政審判蹣跚學步的20年,那麼接下來的20年就將是它綻放光彩的20年,我們應該信心滿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