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密法明日起正式實施 破除“一密定終身”
作者:曹颖
新保密法破除“一密定終身”
本報北京9月29日電(記者關仕新)10月1日起,《保守國家秘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等一批新法新規正式實施。
修訂後的《保守國家秘密法》除了着力規範和加強保密行政管理職能,強化法律責任,解決泄密案件查處難的問題,還對定密程序、解密制度和保密期限等都作出明確規定,並破除了“一密定終身”的制度。新保密法明確了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不超過十年,保密期限屆滿的,應當自行解密。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10月1日起,“老賴”不得進行高消費行為。繼地方法院出台了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日前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被限制後,被執行人不得付費進行高消費活動,其中包括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裝修高檔房屋等9類高消費行為。
“打擊犯罪與保障權利並重”,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規定》出台,這項規定對檢察機關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工作作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自10月1日起在全國試行,該規定進一步完善了檢察機關對違反規定不應當立案而立案和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監督機制。該規定明確了檢察機關對“違法立案”的監督權,檢察機關將重點監督那些性質和危害比較嚴重的違法行為,確保公民權利不受侵犯。
此外,《行政監察法》、《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等法律法規也將於10月1日實施。(關仕新)
責任編輯:曹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