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首付提至30%及以上 三套房貸暫停發放
作者:曹颖
國家有關部委近日分別出台措施,以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昨天,央行網站公佈消息,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此前,90平米以下的首套住宅,首付款仍然最低可以享受20%的比例。財政部、國税總局、住建部昨天也聯合發佈通知,自10月1日起,個人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將下調,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税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税。
房產税改革逐步擴大到全國
國家有關部委近日分別出台措施,要求加大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實施細則。已印發實施細則的地區,要根據最近國家有關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和完善。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
住建部、國土部、監察部決定,對省級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進行考核與問責。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
加快推進房產税改革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到全國。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户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各地要加大對各地2010年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供應計劃實際完成情況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實落實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和供地計劃。
二套房首付不得低於50%
根據更加明確的差別化房貸政策,央行和銀監會要求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
此外,央行和銀監會明確要求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用於購買住房。對有土地閒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商業銀行停止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對不認真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商業銀行,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
央行和銀監會同時要求,繼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和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貸款需求。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抓緊制定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政策。
個人買賣住房税收優惠收緊
根據三部門發佈的通知,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税政策方面,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税。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税率徵收契税。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此前規定,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即可暫減半徵收契税。
此次調整還涉及個人所得税的優惠政策。通知明確,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税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税。通知要求,徵收機關應查詢納税人契税納税記錄;無記錄或有記錄但有疑義的,根據納税人的申請或授權,由房地產主管部門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查詢納税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納税人應向徵收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於虛假納税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專家解讀
力度明顯比以往更加嚴格
北京中原三級市場研究總監張大偉認為,這次細則再次重申各地要嚴格落實“國十條”,並督促各地出台落實的細則,首次提出“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力度明顯比以往更加嚴格。
新政首次提及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户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相比4月份的新政,本次政策細則再細化,針對多處之前的細則都有補充。以北京為例,大部分現在的二手房成交納税只有實際應納税額的50%。新政一旦全面實施將使得二手炒家面臨高額的炒房成本。針對有違法記錄的開發商,新政也再次嚴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