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稱有必要對個人所有住房徵税 北京有望試點
作者:李禾
本報訊 (記者趙鵬)昨天,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個人所有的住房恢復徵收房產税是必要的,這既有利於調節居民收入和財富分配,也有利於健全地方税體系,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抑制投機性購房。 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着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和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商品房市場日益活躍,改革和完善房產税制度,對個人所有的住房恢復徵收房產税是必要的。從國際經驗及公平、規範的角度看,房產税應對個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徵收。但考慮到這項改革情況複雜,擬先在部分城市對部分個人擁有的住房進行試點,恢復徵收房產税,積累經驗後逐步擴大到全國。
中國現行房產税開徵於1986年。基於當時城鎮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較低等情況,《中國房產税暫行條例》規定,對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房產免税。
9月29日,相關部門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税和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將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減半徵收契税調整為對個人購買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減半徵收契税;將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減按1%税率徵收契税,調整為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減按1%税率徵收契税;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税;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一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税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税,但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間(含9月30日)已經出售住房且目前尚未購置住房,並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內重新購房的,仍可享受原優惠政策。
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調整旨在保證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同時,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機性購房。
北京有望明年試點徵房產税
中央財經大學劉玉章教授多年來從事房產及其税收問題研究,他分析認為,預計北京將成為首批試點徵收房產税的城市。
劉玉章教授表示,北京市房產市場目前投機性仍然很強,在這次樓市再出重大調控政策的契機下,北京市很有可能進入首批試點城市名單。他預計,北京市在進行完房源調查、房價評估兩項準備工作後,就可出台自己的房產税政策。而北京市房產税政策的出台時間,預計將在明年一二季度。對於税率,他分析可能在3%以內。北京市的政策很有可能是先不對只持有一套住宅者徵税,只對多套住宅和商鋪、寫字樓的持有者徵税。
由於這次有關部門提出將加快推進房產税改革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到全國。他認為,由於各地情況不一,現狀極其複雜,所以要實現全國都徵收房產税,至少需要兩年以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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