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院全面試行量刑規範化 同案將趨於同判
作者:李禾
綜合新華社電 10月1日,旨在規範法官刑罰裁量權的兩個指導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和《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正式進入全國範圍的試行階段。這意味着刑事案件審判中,法官量刑的裁量權向着更加規範,量刑過程向着更加公開又大大邁進了一步。
檢察院量刑建議權明確
《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中明確提出,“對於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議。量刑建議一般應當具有一定的幅度。”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指出,引入量刑建議,是量刑程序改革的一大亮點,有利於增強量刑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有利於人民法院公正量刑。
量刑程序意見明確了檢察機關提出量刑建議的時間、量刑建議的內容、量刑建議的方式以及量刑建議的變更問題,為規範量刑建議權的行使提供了依據。量刑程序意見規定,人民檢察院提出量刑建議,一般應當製作量刑建議書,與起訴書一併移送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在公訴意見書中提出量刑建議。對於人民檢察院不派員出席法庭的簡易程序案件,應當製作量刑建議書,與起訴書一併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