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官集體收賄案 裁定蔡光治邱茂榮仍續押
中國台灣網10月6日消息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地檢署檢方偵辦法官集體收賄案,9月間向法院聲請延押6名被告獲准。台灣前“高院”法官蔡光治、前板橋檢察院檢察官邱茂榮不服,提起抗告成功。台北地院昨日重新審理後,仍裁定2人羈押禁見。
台檢調偵辦前“立委”何智輝涉嫌行賄法官案,7月間聲押李春地、蔡光治、陳榮和、邱茂榮及白手套黃賴瑞珍、謝燕貞等6人獲准。檢方9月間聲請延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自9月14日起延押6人2個月。蔡光治與邱茂榮不服,提起抗告。
台灣“高院”審理後,認為檢方訊問證人、調查證據已告一段落,且原裁定理由欠缺完備,昨日下午裁定蔡光治、邱茂榮延長羈押部分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裁;台北地院昨日晚間重開羈押庭,仍裁定2人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指出,根據謝燕貞的供述,蔡光治、邱茂榮涉嫌貪污嫌疑重大,且黃賴瑞珍在被羈押禁見期間,仍圖謀與她串供,而蔡光治與黃賴瑞珍交往甚密,若不羈押蔡光治,串供情形可能變本加厲。
另外,台北地檢署認為謝燕貞已無羈押必要,昨天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羈押禁見,台北地院裁定當庭釋回。至於謝燕貞是否已轉為污點證人,檢方不願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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