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局規定國產轎車上牌免檢
作者:朱稳坦
中新網北京10月7日電 (杜燕 江靜) 今後,所有轎車在京上牌免檢,不過,大中型客車辦理車務手續則將嚴格審核和把關。
北京交管部門今天表示,按照工信部、公安部關於《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和註冊登記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出新車上牌5項新政,簡化羣眾上牌環節,嚴格把關違規車輛註冊登記,並對大中型客車和重中型貨車強化安全性能檢查,預防重大交通事故。
新政之一:縮短辦理時間,國產轎車上牌免檢
為進一步方便羣眾辦理機動車登記,按照公安部要求,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表示,自2010年10月1日起,所有經出廠檢驗合格的轎車,辦理註冊登記前,都不用再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在檢測場查驗車輛外觀和確認車輛唯一性後可直接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准、具備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的企業生產的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和兩輪摩托車,也無需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交管部門提醒,小型、微型普通載客汽車、越野客車等車型不屬於轎車。另外,加裝肢體殘疾人駕駛汽車操縱輔助裝置的汽車,仍然需要在辦理註冊登記前需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新政之二:簡化上牌環節,不用照相和拓號
以往新車上牌時,車主需要在檢測場由檢測場或其他社會服務機構人員進行車輛照相、現場拓印車架號,碰到車多時還需要排隊耗時耗力。
不過,從2011年1月1日起,汽車(不含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和半掛車出廠時生產廠家隨車配發實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和實車拍攝的機動車外部彩色相片。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交管部門在辦理註冊登記時,將不再要求車主拓印車輛識別代號和照相,直接採用廠家提供的相關資料,這樣可以大大簡化辦理註冊登記的環節,節省羣眾拓號的費用,同時規範拓印膜的式樣和規格。
新政之三:嚴格車輛審核,違規車將被通報查處
為加強對車輛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預防交通事故,今後,北京公安交管部門將和汽車產品主管部門聯合加大對違規車輛產品的信息通報功能。
北京市交管局車管所負責人介紹,今後在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時,仍將嚴格道路交通安全源頭把關,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國家標準和規定嚴格查驗車輛,對未按規定列入《公告》或超過《公告》有效期出廠、或車輛技術參數不符合有關國家標準,或車輛技術參數和相片與《公告》不一致、或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和實際車輛不一致的產品,將不予辦理註冊登記,並通過機動車登記系統將違規車輛的產品型號上報公安部。
新政之四:大中型客車強化安全設施,有效預防交通事故
為進一步有效預防大中型客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北京市交管局車管所負責人表示,自2011年1月1日起,從五個方面對大中型客車特別是卧鋪客車嚴格審核。
一是新申報《機動車產品公告》的卧鋪客車產品應裝備符合標準規定的緩速器、限速裝置、防抱死制動系統和汽車行駛記錄儀,減少卧鋪客車在減速或下長坡時對制動系統造成磨損和發熱,提高行車制動系統性能,以及減少駕駛員疲勞駕駛等危險情況的發生;二是要求車身必須為全承載整體式框架結構,降低車輛重心,增強車輛穩定性,增加車身結構強度,確保車內逃生通道暢通,有效保護卧姿狀態乘員的生命安全;三是所有車輪均為無內胎子午線輪胎,且前輪制動系統應裝備盤式制動器;四是發動機後置的卧鋪客車產品還應裝備發動機艙自動滅火裝置,有效防止由發動機艙引發的火災。五是新出廠長途客車和旅遊客車必須按規定裝備汽車行駛記錄儀。
新政之五:重中型貨車嚴格查驗,不符標準嚴格查處
近年來,重中型貨車的安全問題突出,特別是部分商品運輸車採用可伸縮的結構,行駛過程中嚴重超長、超寬,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很大隱患,也嚴重影響了道路的通行效率。結合此次車輛註冊登記調整,北京交管部門將重點檢查載貨汽車和半掛車的載貨部分,不得設計成可伸縮的結構;汽車、掛車以及組成的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要符合相關規定。
另外,對於載貨汽車、掛車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載貨車的車廂、各類罐體、車身反光標識、三角警告牌、長途客車和旅遊客車的汽車行駛記錄儀等,必須在出廠時完成裝配和配置。
對於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交管部門將不予辦理註冊登記,同時將對違規現象進行通報,以督促客車、貨車、掛車加大安全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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