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規定異地交通違法在省際交界處繳罰款
作者:齐潇涵
本報訊(記者林靖) 今天上午記者從公安部獲悉,目前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99億輛,其中汽車8500多萬輛,每年新增機動車2000多萬輛。為加強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推出了9項社會管理創新工作措施。
要求車輛管理所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聯網,實現檢測過程全程監控、檢測數據自動傳輸。
推進駕駛人考試智能監控和評判。車輛管理所進行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要全部使用指紋、視頻、錄音等監控手段,以加強對考試工作的全程監督。
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手段強化社會服務功能,直轄市、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設立互聯網和電話服務平台,可選取機動車號牌號碼、補換領機動車牌證和駕駛證、預約駕駛人考試、信息變更備案、處理交通違法;查詢機動車和駕駛證信息、交通事故處理情況等。
實行由汽車品牌專賣店代辦機動車註冊登記,羣眾購車後即可現場辦理登記、領取牌證,車輛管理所採取事後審核、歸檔核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進行監督管理。
爭取實現城區車駕管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
推進異地交通違法處理和罰款繳納,實現“人性化”執法與管理。推行在省際公路交界處設立交通違法處理站,方便外地駕駛人處理在本地發生的交通違法。
爭取50%以上的縣(市、區)建立人民調解工作機制。
整合機動車登記、駕駛證管理、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處理等信息系統,建立全國統一的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系統。
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深入實施。
責任編輯:齊瀟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