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房新政今起實施 年滿60歲者優先配售
作者:朱稳坦
今天起,《關於加強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審核配租配售管理等問題的通知》正式實施。今後,申請經適房和限價房的家庭,其家庭成員不再包括父母,申請時家庭成員還須提供社保、公積金、地税等部門出具的申請前12個月繳納情況證明,無法提供的須填寫未繳納上述各種費用的書面承諾。拒絕提供或虛假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本次購房資格甚至騙購,騙購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
申請家庭
關鍵詞
申請兩類保障房不再帶父母
問:新規中稱申請經適房和限價房不得帶父母,這是什麼意思?
答:市住保辦解釋,這一調整簡單理解就是今後申請“兩房”的家庭成員認定範圍重新認定。此前申請家庭成員可以包括子女、配偶及父母。新規定中,父母不再列入申請“兩房”的家庭成員名單。
根據此前規定,限價房配售,對二人及二人以下户配售一套一居(子女年滿10週歲的異性單親家庭配售兩居室);三人户最大配售一套兩居;四人及四人以上户最大配售一套三居。
經適房配售,對無房家庭原則上二人及二人以下户配售一套一居;三人户最大配售一套兩居,四人及四人以上户最大配售一套三居。
問:申請廉租房的家庭成員認定是否有變化?
答:廉租房無產權,仍按原規定執行,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父母子女可分別申請保障房
問:父母不再算做申請家庭成員,是否影響申購保障房的面積?
答:按照此前規定,家庭成員越多,申購面積相應越大。從表面看,新規定執行後,家庭成員名單取消父母,申購家庭申請房屋的面積肯定比以前小。但如果父母也符合保障房申購標準,他們可以單獨申請。這樣以前一個家庭申購一套房,現在只要符合條件,父母和子女可各自申購保障房。
問:為什麼要對家庭成員認定進行調整?
答:今年北京出台政策“一個家庭限購一套住房”,其家庭認定為:一對夫妻帶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孩子成年後可認定為另一個家庭。經適房和限價房都有產權,因此當時也納入限購範圍。那麼,對於“兩房”申請家庭成員的認定應該進行重新調整。
輪候時超60歲優先配售住房
問:輪候期家庭成員超過60歲有無優惠政策?
答:在搖號配售方面,《通知》做出了可操作的人性化規定:對子女年滿10歲的單親二人户家庭,家庭無原住房的可配售兩居的經適房或限價房。
經適房和限價房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如家庭成員年齡超過60週歲,將納入優先配售範圍。區(縣)公佈的房源預登記截止日期為確定申請家庭成員年齡界定時點。也就是説,在申購時家庭成員未滿60週歲,但在等候房源期間,且所在區縣申購家庭參加搖號前,有家庭成員年滿60歲的可優先配售。
跨區選房
關鍵詞
户籍遷出可在新地點選房
問:新規中的“跨區選房”是什麼意思?
答:申請家庭輪候期間家庭成員户籍在本市範圍內遷移的,可向户籍遷出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書面申請保障資格跨區遷移。不過此“跨區選房”仍有前提條件,例如,在輪候期內,個人因工作等原因將户籍從豐台區遷至海淀區,此人就可在海淀區選房。但對於户籍始終未變的輪候家庭,不能在其他區選房,所以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跨區選房。
問:“跨區選房”怎麼辦?
答:經街道(鄉鎮)、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通過,由户籍遷出區(縣)住房保障部門在審核系統中辦理跨區變更登記,並填寫《跨區變更證明》,將申請家庭材料送到遷入區(縣)的住房保障部門,該機構自收到《跨區變更證明》5個工作日內接收輪候家庭信息,將申請家庭材料轉至户籍遷入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並向原户籍遷出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反饋接收回執。家庭備案日期按照原初次備案日期為準,原登記編號不變。
問:“跨區選房”有限制嗎?
答:市住保辦表示,這種跨區選房機會有限,相關輪候家庭只能在有限次數內享受,輪候家庭辦理保障資格跨區遷移後兩年內不得再次辦理保障資格跨區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