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被延押2個月 將在牢籠中度過“60大壽”
作者:李柏涛
10月9日是陳水扁生日,5日,扁媽前往台灣看守所探視。 圖片來源:台灣《今日新聞》
環球網10月8日消息,陳水扁羈押期限至10月18日期滿,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仍不能證明海外鉅款已全數匯回台灣,而且涉重罪並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延押2個月,期限至12月18日。
據台灣《今日新聞》的報道,陳水扁因為貪腐弊案在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20年,全案上訴到台灣“最高法院”後,台“最高法院”囑託台“高等法院”合議庭開移審庭,台“高院”7月間裁定羈押扁3個月,期限到10月18日期滿。
合議庭指出,台“特偵組”原本認定陳水扁家海外款有2242.5萬美元,但目前僅匯回1841萬1856美元,還有300多萬美元的差距,陳水扁口頭上説已經全數匯回,但完全無法證明海外賬户已經沒有遺產留存,“加上扁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羈押理由未消滅”,因此裁定延押。
據悉,陳水扁被羈押已經超過600天,如今裁定延押2個月,等於無法在台灣“五都”選舉前被釋放,10月9日的生日也只能在牢中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