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擬在“大選”前半年登記選民不在籍投票
中新網10月8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台“內政部”推動不在籍投票,“內政部長”江宜樺説,規劃在“大選”前半年開放2到3個月讓選民填寫移轉投票申請書,附上身份證複印件送到户政機關後,就可在工作或就學地投票。
江宜樺表示,只要選民登記在工作地或就學地投票,屆時户籍地就不準備這名選民的選票,絕不能重疊。
對外界質疑為何規劃在2012年“總統”選舉推動不在籍投票,他説,年初提出希望早點研議不在籍投票,若來得及可在“五都選舉”試辦時,就有人質疑為何在“五都選舉”試辦?不論何時推出,總有人要講話,有些人總覺得台灣還沒準備好。
江宜樺説,移轉投票的選票與選務規劃,在單一選舉較可行。與“立法委員”選舉相較,“立委”選舉有73選區,每個投票所可能要準備73種選票,相對複雜,但“總統選舉”政治高度雖較高,技術上卻最可行。
監獄受刑人部分,江宜樺表示,一定會讓獄方干涉降到零,未來修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後,若“立委”對這點還是有疑慮,就尊重“立法院”審議結果,但不希望這麼好的制度,為了6萬受刑人因素就説不要做。
至於未來是否可能推動通訊投票,他説,其實通訊投票最方便,但以台灣政治信任與文化,可能會被懷疑選票在寄送過程中到底會不會被“做手腳”。既然有這些疑慮,目前就不採納,若有一天大家都能接受時,或許“立委”或市議員選舉就可納入。
不在籍投票分為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與移轉投票。“內政部”將優先推動移轉投票,移轉投票是指從甲地移轉到乙地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