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作海以代理身份幫人打官司:出來後為社會辦事要辦好
作者:贺超
成都商報記者 牛亞皓 河南開封報道
國慶節期間,趙作海沒閒着。一個叫段鐵嶺的男子,開車帶着他,在鄭州開封兩地,四處奔波。現在,以公民代理的身份,趙作海幫段鐵嶺打官司。
2010年5月9日,“殺害”同村人在監獄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趙作海,因“被害人”趙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無罪釋放。此案經媒體報道,引發全國廣泛關注,事後,涉及的相關人員也遭到處理。
趙作海這次代理的是一個跨越了21年之久的案件。21年前,段鐵嶺17歲,經歷了母親“被打死”的悲劇。現在,他找到趙作海,“發誓為母親伸冤”。
該案件,今日在開封開庭審理。
段鐵嶺的母親叫韓秀枝,中牟縣農村婦女,早年間在開封掃雞糞貼補家用,後與開封市民高建啓相識。高有4間私宅,翻改成旅社,由韓經營。因財產繼承問題,韓秀枝與高建啓的女兒高秀榮結怨。
21年前的8月27日上午11點多,高秀榮帶着兒子程賢哲(當年14歲)等毆打韓秀枝。韓秀枝當場昏迷,被送醫院。治療期間,韓一直沒有甦醒,於9月11日死亡。
14歲的程賢哲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當年9月1日被開封市公安局南關分局(現禹王台分局)刑拘,因檢察機關未批准逮捕,程賢哲於當月7日獲釋。“母親死後,大姐哭喪時哭死了。”段鐵嶺説,此後家人多次上告,他為蒐集證據,四處奔波。“已經花了20多萬。光找開封有關領導的電話,就花了5000元。”
20年後,2009年6月,開封市禹王台分局再次將程賢哲刑拘,6月26日,程賢哲被批捕。2010年2月,開封市禹王台區法院一審判決程賢哲故意傷害罪成立,但免於刑事處罰,對韓秀枝子女提出的120萬經濟賠償不予支持。2010年6月,開封市中院駁回禹王台區法院的判決,發回重審。今日開庭審理,趙作海也將出庭。
對話趙作海
“出來後為社會辦的第一件事”
成都商報記者:現在你開始為別人代理案件了?
趙作海:噫,一直以來找我的人都很多,啥案件都有。
成都商報記者:那怎麼選擇代理段鐵嶺這個案件了,還跑得這麼賣力?
趙作海:覺得他是一個孝子吧。
成都商報記者:你自己的案件還沒了呢。
趙作海:我知道,正跑着呢。
成都商報記者:那幾個人被公訴了嗎,還有民事賠償?
趙作海:我有請律師正跑着呢。
成都商報記者:段鐵嶺找你代理,是看中了你哪一點?
趙作海:認識人比較多吧。我給省高院院長打過電話了。
成都商報記者:這個案件,相關領導重視嗎?
趙作海:應該已經重視了。有不少媒體都説報道。
成都商報記者:你個人有什麼感受,從自己的冤案,到替別人跑案子。
趙作海:這是我出來之後為社會辦的第一件事,就要辦好。
成都商報記者:看你氣色現在蠻好,頭髮黑了,抽煙也少了。
趙作海:那是,(指了指身邊的女人),現在有人管了。
成都商報記者:這次代理案子,你會怎麼扮演你的新身份?
趙作海:既然接這個官司了,就要替人家好好弄,盡力去辦。我的身份還是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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