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西林縣首例越獄案主謀一審獲刑18年
廣西新聞網西林訊(通訊員韋梅桔)2010年10月12日上午,轟動一時的西林縣看守所首例越獄案在西林縣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韋亞獎犯組織越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與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刑罰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
據瞭解,隆林籍人韋亞獎因犯盜竊罪,於2010年3 月8日被西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羈押於西林縣看守所。
自被羈押於看守所後,韋亞獎便夥同韋新榮、陳海壯二人密謀越獄,韋新榮與韋亞獎在8號監舍,陳海壯在7號監舍,兩監舍共用一個放風場。3月份以來,三人多次密謀策劃越獄及人員分工。4月9日,韋亞獎與韋新榮、陳海壯利用放風時間與同監舍的李某、侯某一起將8號監舍牀板的杉木方條撬斷成二節。然後用撬斷的杉木方條撬斷8號監舍鐵門下方的3根鐵條,又用止痛膏貼回原處,塗上墨水以騙過值班民警的檢查,並將一張牀單撕成兩條布條作捆綁民警的繩子以備用。
4月13日凌晨3時許,韋新榮和韋亞獎又用杉木方條撬斷8號監舍鐵門下方的1根鐵條,並將原來撬斷的3根鐵條取下,然後從8號監舍鐵門下方的洞口鑽出到放風場躲藏在電視櫃後面,隨後讓7號監舍的陳海壯按門鈴,欺騙值班民警稱肚子痛,要服藥。
當值班民警取藥打開放風場的鐵門時,躲在暗處的韋新榮和韋亞獎用杉木方條朝值班民警身上擊打。民警看見兩個人各拿一塊木板朝他擊打,便迅速退出鐵門外慾鐵門關上,韋新榮與韋亞獎二人用力推鐵門,民警揮拳一擊後並趁機扣上鎖頭,以致韋新榮和韋亞獎越獄逃跑未得逞。
西林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韋亞獎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夥同他人組織越獄,使監管場所的正常監管秩序受到侵擾,其行為構成組織越獄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韋亞獎犯組織越獄罪成立。
被告人韋亞獎辯解,決口否認越獄等犯罪事實,請求法院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法院認為,被告人韋亞獎與同案人韋新榮從犯罪預備到犯罪實施均表現積極,所起的作用相當,屬於組織越獄犯罪的首要分子及積極參加者,其辯解理由與查證的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納。被告人韋亞獎於2010年3月8日因犯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屬於在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以前又犯新罪,應當數罪併罰。被告人韋亞獎在實施組織越獄犯罪中打傷了值班民警,主觀惡性大,且在犯罪後拒不認罪,量刑時應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韋梅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