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詳解階梯電價:電價改革誰受益?
新華網北京10月12日電(“新華視點”記者任芳、江國成)《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公佈後,引起各方關注。電價成本怎麼算?基礎電量怎麼定?電價改革誰受益?電價調整是否會增加通脹壓力?政府機關是否將實施階梯電價?
針對以上熱點話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12日接受了“新華視點”記者專訪。
用電量分檔如何照顧家庭差距
記者:對於人口較多的數世同堂家庭,用電量分檔如何體現公平?
曹長慶:以家庭為單位和按家庭人口數確定電量基數各有優劣,對此我們曾反覆討論過。按人口數量確定,好處是比較公平;缺點是會使用電分檔情況變得十分複雜,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尤其是家庭人口數量是經常變化的,甄別難度很大。按家庭為單位確定,優點是操作比較簡單;缺點是無法考慮家庭人口數量不同導致的用電差異,以及一家多個房屋產權、多個電錶的情況。
對此,我們建議以家庭為基礎確定電量分檔,對於超過正常人口數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確定具體實施方案時採取特殊措施靈活處理,如規定超過一定人口數量的家庭,經一定程序批准後可以申請加裝電錶或者增加用電基數等。
記者:對於低收入家庭,為何不設計“電價下調”的檔次?
曹長慶:目前居民電價整體不具備下調的基礎。近年來,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價格持續上漲,2003年到2009年間,歐洲各國工業電價年均上漲約10%,居民電價年均上漲約8%;我國除居民外的其他行業電價年均上漲4%,但絕大多數地區居民用電價格一直未作調整,導致居民電價與工業電價比價關係嚴重失調,居民電價大幅低於工業電價,這既與國際上居民電價高於工業電價的慣例不符,也與當前較高的一次能源價格不相稱。
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促進節能減排。但是,從照顧社會困難羣眾考慮,我們在設計階梯電價方案時,對設置“電價下調”檔次問題也有過考慮,即對低收入居民家庭實行優惠電價或者電價補貼。我國湖北、湖南、貴州等地區也在試行對城市低保户和農村“五保户”實行一定電量的免費或者優惠電價,效果較好,但操作難度比較大,需要進一步評估和論證。因此,在這次初步設計方案中暫未作統一規定,擬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分散決策。
用電量分檔如何體現城鄉季節差距
記者:電量分檔如何考慮用電量的季節性差異?
曹長慶:用電方面確實存在季節性不均衡問題。許多人提出電量分檔應考慮北方冬季取暖用電,南方夏季製冷用電差異等因素。
解決上述問題可以有幾種思路:一是按照季度設置分檔標準,好處是考慮了季節性因素對用電量的影響,難點在於冬夏季是用電高峯,同時也是電力供應緊缺問題最突出的時候,放寬冬夏兩季電量標準,不能起到限制用電、節約用電的效果。二是按照季度或以年為週期來計算階梯電費。該方法好處是,將計算週期拉大,季節性用電因素可在全年分攤。難點在於目前一般按照抄表週期(2個月)抄表並結算電費,會存在時間跨度大、用户情況變化快、資金回收期長、一次性繳費電費資金量大等問題。
為了妥善解決該問題,我們已委託電力技術研究機構進行深入研究論證,提出政策建議。
記者:在我國用電量城鄉差距巨大的情況下,分檔標準如何做到公平合理?
曹長慶:如何保障公平,是這次階梯電價方案設計中重點考慮的問題。我國居民用電城鄉和地區差異較大。去年全國居民户均月用電量約90度,浙江居民户均月用電量約130度,與之相鄰的安徽卻只有70度。城鄉之間的用電差別也是如此,去年城鎮居民户均月用電量約為140度,農村為60度。
正是考慮到上述情況,此次階梯電價方案中,在解決電量分檔標準地區差異問題上,我們沒有用國際上常用的按户均用電量的方法,取而代之的是按覆蓋一定比例的居民數量確定各檔電量標準:各省(區、市)按照覆蓋70%到80%户均月用電量來確定第一檔分檔標準。
各地雖然覆蓋率是相同的,但具體對應的分檔標準將隨各地用電情況的不同而不同。這種方法兼顧了地區之間的差異,具體分檔標準也能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大體相銜接。這就從總體上保證地區間的相對公平。
至於城鄉差別問題,用平均覆蓋率方法來確定分檔標準,農村居民將因此受益,這體現了中央“以城補鄉”的要求,是電價政策對農村居民用户的傾斜和照顧。我們認為,城鄉居民在用電方面應享有相同的權利。當前農村居民用電量低於城市的情況,是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暫時性現象,不能把它視為天經地義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