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自焚事件調查:經濟紅火 失地者怨聲載道
作者:贺超
“燃燒”的宜黃—“9·10”拆遷自焚事件調查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崔曉林|南昌、宜黃報道
那是一個灰濛濛、細雨紛飛的早晨。
早飯後,鍾家大女兒鍾如翠一邊幫母親收拾餐桌,一邊心不在焉地向窗外張望。同一時間,宜黃縣主管城建的副縣長李敏軍,率領宜黃縣房管局、拆遷辦、公安局、城管大隊等部門的近百名人員,正在趕來鍾家的路上。
8點45分,眼尖的鐘如翠發現,自家樓房左側的土路上,出現了幾輛警車,而更遠處的濱江大道旁,則停着黃色的大剷車和紅色的消防車。此時,從警車車裏下來的人,正快步朝自己家裏走來。“不好,拆房子的人來了,快上樓”,聽到鍾如翠的呼喊,二女兒鍾如琴、小女兒鍾如九 (微博)及母親、大伯快速跑上二樓,並反鎖上了樓門。
此時,樓下的政府人員欲衝上二樓,並扭住了鍾如翠和及時趕回家的弟弟鍾如奎和鍾如田 (微博)。三姐弟與政府工作人員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場面一度相當混亂。樓上的二女兒鍾如琴、母親羅志鳳及大伯葉忠誠見自家人被抓住了,以為接下來就會拆房子,便用早已準備好的汽油點燃了自己……
宜黃縣“9-10”拆遷自焚事件就此發生。
自焚事件發生多日來,宜黃縣政府發佈“誤傷論”、鍾家姐妹欲進京上訪而被“機場堵截”、大女兒鍾如翠向縣長下跪、政府“搶屍”、鍾家五兄妹“被軟禁”等一些列事件相繼發生。
局面仍未平復,爭論依舊不止,回到事件發生的最初,到底是什麼力量,令年僅31歲的鐘如琴及母親和大伯點燃身上的汽油?為什麼宜黃會出現如此極端事件?9月20日,《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趕赴江西南昌及撫州市宜黃縣,對“9-10”拆遷自焚事件進行深入採訪。
自焚者的前半生
1985年秋天,身有殘疾的鐘家誠,拖家帶口從老家安徽農村遷移到了江西,在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一個偏僻的山地裏,鍾家人搭起了茅草屋,算是為自己安了家。隨後,鍾家把户口從安徽老家遷到了宜黃縣,從此,一家人算是真正的宜黃人了。
由於鍾家誠身有殘疾,幹不了體力活,生活的擔子便落在了妻子羅志鳳的肩上。那時,36歲的羅志鳳不但要照顧有病的丈夫和3個年幼的孩子,還要帶着十幾歲的大兒子到附近的小磚瓦廠打短工。一個女人,和男人一樣挖土、和泥、燒窯、搬磚瓦,乾的都是粗活兒。
緊巴的日子過了大約六七年, 鍾家的孩子們漸漸長大成人,老大鐘如滿後面的兩個弟弟和大妹妹也能出去打工掙錢了,家裏的情況漸漸好轉起來,這期間,鍾家又接連添丁了一個男孩和兩個女孩。
1995年,鍾家盤下了家附近的一個小磚瓦廠,羅志鳳從“幹粗活的”女人,搖身變成了磚瓦廠的老闆。而此時的宜黃縣,也迎來了大發展的時代,城市化進程風起雲湧,招商引資形勢日新月異,昔日落後的宜黃縣,正在快速地擺脱貧窮。
由於宜黃縣的大規模建設,鍾家的磚瓦生意曾一度紅火。1999年,鍾家關閉了小磚瓦廠,並用積蓄向政府買下了橋頭村福泉崗一塊荒地,建起了3層小樓。小樓擁有合法手續,户主的名字是二兒子鍾如奎。3層小樓,鍾家3個兒子各住一層,而4個女兒,(鍾如翠33歲,鍾如琴31歲,鍾如鳳26歲,鍾如九22歲)則都先後去了南昌,在服裝商場裏做導購員。
日子好起來,母親羅志鳳終於可以安心照顧家庭,不用再去做粗活了。
鍾家還有一個人重要人物,那就是大伯葉忠誠。葉忠誠是湖北人,終生未婚,是鍾家誠的結拜弟兄。20多年來,葉忠誠一直生活在鍾家,與鍾家人親如一家。
2007年,隨着宜黃縣城市東擴,鍾家居住的地點,由原來的荒無人煙,一下被划進了新城區最核心地帶。
但今年9月10日, 鍾家人身上熊熊燃燒的火焰,宣告了這個家庭幸福的終結,也灼烤着這座擁有1700年曆史的宜黃小城。
拆遷談判破裂
事實上,從2002年開始,宜黃縣徵地拆遷的步伐就已開始加快。據瞭解,這一年的12月,宜黃縣與浙江恆昌集團簽訂合同,前者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後者投資8億元,整體開發河東新區。2003年春天,河東新區建設項目正式開工。自此,大規模的徵地拆遷,從宜黃河東岸,逐漸逼向鍾家所在的福泉崗。
宜黃縣委宣傳部的一位工作人員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按照客運站的整體設計方案,鍾家的這個地塊,將成為進入客運站廣場的通道。對此,鍾家人卻似乎並不在意,“其實到底用我家這塊地方建設什麼,我們並不關心,如果補償合理,我們願意搬遷。”鍾家大女兒鍾如翠向記者坦言。
但補償的條件卻與鍾家的預期相差甚遠。
按照宜黃縣政府的通報,政府對鍾家給出了兩種安置方案:一是貨幣補償,給予鍾家貨幣補償414612元,裝修價值及各項安置補償費另行計算;二是房屋產權調換,在與鍾家房屋相隔60米左右的同一地段進行房屋置換,同時為鍾家在鳳崗鎮農科所範圍內批建三户宅基地供其建房,總面積為360平方米,並將鍾家13人全部納入低保。
宜黃政府方面表示,這種補償安置條件在宜黃尚無先例。但鍾家對兩種方案均不接受。
宜黃政府稱,鍾家人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二是如不能在原址自建,就要在規劃的商業街中置換四塊總計480平方米的可做店面房的商業用地,並准許他們自建和辦理好相關建設手續,其房屋價值及裝修等按市場價格另行補償;三是如不能滿足上述要求,必須補償300萬元作為安置費。否則,拒不接受拆遷。
9月21日,鍾家姐妹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政府的上述説法是“撒謊”。
鍾如奎告訴記者,“我家從來沒有提出三點要求,這完全是顛倒黑白,我敢與房管局長對質。”
鍾家二兒子鍾如奎表示,政府提出的條件沒法讓人接受:鍾家整棟樓將近400平方米,一共才評估41萬多元,算下來每平方米只有1000多元。而周圍的商品房毛坯房已經是2700多元,這樣的貨幣補償方式根本不合理。
至於給三套安置房子的方案,即與原來同等面積,另外再給拆遷補償每平方米480元,鍾如奎告訴記者,這套方案只是口頭説過,從來沒有書面協議。而且,安置房至今沒蓋,準備蓋安置房的土地還是一片荒地,“拆遷後搬到哪裏去住都不知道。”鍾如奎説。
鍾家拒絕了政府提出的補償安置方案。
採訪中,鍾如翠曾不止一次告訴記者,他們家提出的補償方案是,在被拆遷房屋的馬路對面給一塊和現有房屋土地面積一樣大的土地,由他們自行建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