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精神病醫學理論被指顛倒黑白指鹿為馬
解決司法救濟失靈、精神損害賠償過低,這是大多數“被精神病”者面臨的一個萬劫不復的“制度性怪圈”。
我國精神病收治亂局更為深層的原因是,把“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收治”看作“純粹的醫療行為”,醫生僭越法官的權權力,給予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送治人以“監護人”的地位。這使得任何人被精神病院強制收治成為可能。
確認住院精神病患者的訴權,或是解決我國精神病收治問題的關鍵
法治日報記者 温泉
2006年,因“鄒宜均案”,深圳律師黃雪濤生平第一次接觸到精神病醫療行業。她震驚於精神病收治的制度漏洞,同時也被精神病醫生的思維模式“嚇得目瞪口呆”。
2008年,黃雪濤和一些律師、醫生、心理治療師、社會公益人士、媒體人以及濫用精神病醫學的受害人,發起了志願公益工作組“精神病與社會觀察”。
工作組用3年時間收集並篩選數以百計的案例,閲讀並翻譯國外文獻,參加各種相關的研討會,赴美國和歐洲進行學習和考察。在公益組織深圳衡平機構的共同努力下,他們最終完成了《中國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報告》。
2010年10月10日,第十六個世界精神衞生日,“精神病與社會觀察”與深圳衡平機構共同發佈了該報告,這是我國首部從法律視角對精神病收治制度進行分析的民間報告。
該報告揭示了當前我國精神病醫學中“該收治的不收治、不該收治的卻被收治”的混亂局面以及資源配置錯位對公眾的威脅,指出了我國現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的缺陷,並提出了建立有效異議機制等建議。
報告執筆人黃雪濤告訴《法治週末》記者,此報告還寄送給了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以期為正在進行中的精神衞生立法提供參考。10月11日下午,黃雪濤律師收到了短信通知: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已經簽收了該報告。
東南大學法學院衞生法學研究所所長張贊寧教授不無擔憂地説:“稀缺醫療資源錯配所產生的直接後果就是,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面臨來自精神病院和未收治患者的雙重威脅。”
他補充説:“法律必須保護每一個人的權益,只有能保護‘他’,才能保護‘你’和‘我’。”
◎精神病收治亂局
在黃雪濤的研究中,我國精神病收治的混亂局面分為兩個方面,“該收治的不收治”與“不該收治的卻被收治”。
“該收治的不收治”,主要問題在於家庭監護責任過重,社會救助嚴重不足、財政投入嚴重不足。
凸顯法律制度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不該收治的卻被收治”,即所謂的“被精神病”,這也是報告的重點。
按照報告的研究,“被精神病”陷入了一個十足的怪圈:不該收治的個人可以被輕而易舉地送進精神病院進行隔離治療,出院時卻遵循“誰送來,誰接走”的原則,醫院只對支付醫療費的人負責,住院期間沒有任何糾錯機制,投訴、申訴、起訴皆無門。一旦被收治,無論當事人怎樣抗議,都沒有第三方機構來處理異議。
出院後,司法救濟失靈。試圖通過訴訟來維護個人權利的當事人面臨着重重困境,要麼被否認訴訟行為能力,訴權被徹底剝奪;要麼誤入“醫療糾紛”陷阱,在“有沒有病”這個問題上進行拉鋸戰,忽視了收治程序上的不規範。即使經過多年抗爭,最終勝訴的當事人往往只得到兩三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這是大多數“被精神病”者面臨的一個萬劫不復的“制度性怪圈”,朱金紅就是一個典型註腳。
據媒體報道,2010年3月8日,朱金紅是被自己的母親唐美蘭帶人將其綁到江蘇省南通市第四人民醫院接受住院治療的。
然而,除了個人講述,唐美蘭幾乎沒有其他論據來證明女兒有病。根據媒體記者所掌握的線索,第四人民醫院並未出示過任何可以證明朱金紅有病的有力證據。在一份入院診斷書上,一些諸如影像學、實驗室檢測、心理量表測評之類的硬性數據全部缺失,唯一的依據就是唐美蘭提供的“4年精神病史”。
2010年9月12日,南通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張兵在接受某媒體採訪時説,現在朱金紅不能出院最大的障礙就是其母親唐美蘭不願接女兒出院,導致朱金紅只能繼續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這樣的“死結”,都源於一個“行規”,那就是隻有監護人可以將精神病患者接出院。
被送入醫院的朱金紅心急如焚,她在院中找機會向朋友、同學求救,她在醫院的求救信引起社會關注,某媒體對此作了採訪報道,社會上反響很大。許多熱心人士呼籲醫院放人,有關部門就如何放人問題多次召開由人大、政法委、法院、婦聯等部門參加的協調會。
但這麼多機構的努力,都輸給了精神病院的行業規則:“誰送來,誰接走。”就連其他人能否去醫院探視朱金紅,都“必須得到朱金紅監護人的同意”。因此,醫院堅持只要唐美蘭不同意,其他任何人來都不能接朱金紅出院,也無權探視。
9月14日,迫於巨大的社會壓力,醫院向唐美蘭發出律師函,要求她“履行監護人的職責和義務,儘快來為朱金紅辦理出院手續”。唐美蘭拒收律師函。醫院稱將把律師函陸續投向朱金紅的父親、兩個姐姐,並稱如果親屬都拒絕履行職責,朱金紅所在的街道辦將成為她的“監護人”。
正當大家都對朱金紅短時間內出院不抱希望時,唐美蘭突然同意接朱出院。14日下午,朱金紅出院。此後,朱金紅被軟禁在家中,護照、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證件都被唐美蘭控制,一直到後來被網友救出。
朱金紅逃離醫院後還未走到訴訟這一步,但是更多走到訴訟的人卻遭到了慘敗。
江津姑娘小玫起訴曾強制收治她的醫院,奔波兩年都無法立案,該案被媒體報道後才被法院受理。
廣州千萬富翁何錦榮於2006年向廣州市荔灣區法院起訴廣州腦科醫院,現在案件圍繞着“被送治時何錦榮究竟有沒有精神病”展開,拖延至今,仍未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