嫦娥二號軌跡滑過台海 台灣“不必自己嚇自己”
作者:李柏涛
大陸“嫦娥二號”在1日晚間6時59分57順利發射升空,預計在112小時後,即可抵達月球軌道。
環球網10月13日消息,據台灣媒體早前的報道,在10月1日大陸發射“嫦娥二號”探月衞星當晚7點多,台灣東部民眾曾目睹空中有“火流星”滑過。經台灣“太空中心”火箭專家陳彥升博士證實,該“火流星”確定是大陸發射“嫦娥二號”經過台灣上空所掉落的第二節火箭推進器。他説,台灣當局應説明台方的雷達或防空系統有無立即進行“識別”。對此,台“國防部”12日回應稱,大陸“嫦娥二號”探月衞星發射任務系探月科學試驗,並非彈道導彈演習,相關過程台“國防部”均能掌握。
據台灣《今日新聞》的報道,陳彥升向媒體表示,大陸“嫦娥二號”第二節火箭推進器飛過台灣上空,台方的雷達或防空系統有無立即“識別”?當局應第一時間“識別”,並向社會説明。
台“國防部”回應説,大陸“嫦娥二號”探月衞星發射任務系探月科學試驗,使用多節式火箭推進。燃料用盡後火箭推進器會脱節與衞星籌載分離。每節推進器之落海或落地點均需於發射前經精確計算,以確保不掉落人煙密集區域或船舶密集航道內。
台“國防部”説,大陸“嫦娥二號”探月衞星入軌後,離地高度在數百公里以上,一般並未視為侵犯“領空”,故其發射活動並無侵犯台灣“領空”與造成安全疑慮,相關過程台方“均能掌握”。
據悉,台“國防部長”高華柱稍早前在台“立法院”答詢時稱,大陸“嫦娥二號”發射的相關信息,台方都有掌握,但火箭推進器掉落的軌跡和導彈完全不同,“火箭推進器所經過的太空”,不承認經過台灣“領空、領海”的説法。
對於大陸“嫦娥二號”探月衞星滑過台灣上空,台灣《中國時報》的評論稱,大陸發射“嫦娥二號”探月衞星,是太空計劃而不是軍事部署或演習,也不是要對台灣“耀武”,無論是發射性質、時間、地點、軌道皆與當年的台海危機完全不同,“實在不必自己嚇自己”。
《中國時報》評論認為,台灣軍方的能力無法自行掌握“嫦娥二號”的軌跡,只能靠事後情報交換。但能否掌握“嫦娥二號”的軌跡,並非台灣的重點。台灣根本不需要花大錢,去建立一套可以完全掌握“嫦娥二號”軌跡的裝備,此舉“軍事意義不大”。
評論還稱,“中國大陸的軍事實力很強”,大陸發射“嫦娥二號”,與當年台海危機的意義,“風馬牛不相干,無需類比,更不必自己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