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法院對48名“老賴”發出高消費“限制令”
新華網重慶10月14日專電(記者朱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10月1日施行以來,重慶法院14日正式對48名“老賴”發出高消費“限制令”,並在互聯網上公佈“老賴”名單、發動社會力量監督。
據瞭解,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年7月開展金融債權專項執行活動,初步清理出轄區兩級法院的122宗案件,涉案總標的額達6.3億元,目前已執結62件金融債權案件,標的額達到3.6億元。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盧偉介紹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10月1日施行後,重慶法院決定對尚未執行完結的金融債權案件的48名“老賴”發出首批高消費“限制令”。重慶法院已建立與相關部門的協作機制,從即日起,首批被限制高消費的48名“老賴”將無法乘坐飛機、星級以上賓館消費、購買車輛、旅遊度假等高消費活動。
據悉,重慶一中院首批公佈的這48名“老賴”中,欠款在20000元到2000萬餘元不等,其中欠債最多的是重慶同創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其欠債金額達2000餘萬元。這48名“老賴”共牽涉的執行案件43件,案件標的額總計為14480餘萬元。目前,進入“黑名單”的“老賴”及其執行案件的信息,全部在互聯網上公佈。
為加大金融債權執行工作力度,重慶一中院還建立金融法律專家諮詢制度,聘請2-3名精通金融業務又熟悉法律專業的人員,幫助解決執行工作中的實務問題。此外,法院還將完善委託協助執行調查制度,通過給申請執行人律師發放“協助執行調查令”,由律師協助法院到銀行、工商、國土房產等部門調查“老賴”的資金狀況、企業經營情況和車輛、房產、股票、保險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