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在22個省區市開展電子病歷試點
新華網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周婷玉)衞生部14日印發《電子病歷試點工作方案》,決定在北京市等22個省區市的部分區域和醫院開展電子病歷試點工作。
電子病歷試點是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醫療機構實現信息化管理的基礎。
試點方案指出,按照統籌兼顧東、中、西部地區分佈的原則,以及當地醫院前期基於電子病歷的醫院信息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選取北京市、河北省、遼寧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2個省份作為指定試點省份,並指定了29家醫院和3個區域作為衞生部電子病歷試點單位和試點區域。
根據試點方案,試點工作自2010年10月開始,至2011年10月結束,利用1年左右的時間,通過在部分醫院和部分區域開展電子病歷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電子病歷系統。
2011年12月31日前,衞生部將對各試點單位電子病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估和總結,形成總結評估報告;同時,研究部署下一步電子病歷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