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興首起滅門慘案明日終審定生死
作者:曹颖
李磊身陷三案 欠款案交通事故案已結
昨天下午,大興首起滅門慘案的主犯李磊,在西城法院審結了他的交通肇事案,明天上午市一中院將對其命案作最終判決;而前不久,大興法院也剛審了他的欠款索賠案。這對名字中有三個“石”的李磊來説,三案不啻三塊硬石,而明天是最後那塊。
如無意外,殺死6名至親家人的李磊難逃一死。李磊本人對此也心知肚明,並在受審時3次請求法官判他速死。不過,他並不是單純因為悔罪而想速死,他曾説過:“反正遲早是個死,耗在看守所裏很沒勁。”為李磊作辯護的潘志東律師則表示,李磊案刑事部分可辯餘地不大,而民事索賠才是難點,因民事索賠涉及李磊父母、妻子的各自親戚及李家財產的權屬份額,從目前情況來看,後續的財產處理很複雜。
明天上午,李磊除了接到刑事判決外,還將接到一份交通事故索賠案的判決書。去年8月31日上午9時50分左右,高先生懷抱小孫女在宣武區三廟大院1號樓門前道路邊曬太陽,李磊駕駛朗逸轎車由西向東倒車,將高先生祖孫二人撞倒,李磊對此次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高先生因遺留左關節活動部分障礙構成10級傷殘。
李磊所駕車輛登記在其妻王美玲名下,在太平洋保險公司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時間自2009年5月19日零時起至2010年5月18日二十四時止。因李磊目前被羈押於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此案採取了分別開庭形式,審理此案的法官為此專程趕往一中院李磊刑事案件的審理現場,對李磊單方進行開庭,李磊當時的態度很淡漠,對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責任認定沒有提出任何異議,表示一切聽從法院判決。
昨天下午,西城區法院(南區)審結了李磊交通事故賠償案,並將判決書向傷者一方先行送達,根據該判決,李磊需支付傷者高先生2000元鑑定費,餘下的4.5萬元則直接由太平洋保險公司賠償。
除此兩案,李磊還被昔日朋友告上大興法院。喬先生稱,他和李磊是10多年的好友,2009年初李磊想要辦抵押貸款,喬先生將自己位於大興某小區的一套房過户給李磊妻子王美玲,李磊打了一張60萬的欠條。
對此,大興法院於9月初審理後認為,李磊向喬先生借款,並出具借條,其債務應當清償。雖然借條約定兩年後用房子償還借款,但因雙方未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擔保手續,因此擔保關係並未生效,無法以房抵債。法院認為,兩人本來約定2011年還款,因李磊涉嫌刑事犯罪被羈押在看守所內,喬先生提前向李磊主張債權,李磊曾在法官的問話筆錄中認可借款的事實,因此法庭缺席判決李磊在10日內還款56萬元。
記者今天上午從潘志東律師處瞭解到,李磊目前仍未收到大興法院的判決書,預計該判決書也將在明天一併送達。潘律師表示,李磊對這三起案件的態度是:等明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下來後,再具體説賠償的問題。(記者楊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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