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村幹部受賄大案牽出基層“隱權力”氾濫之憂
合肥市廬陽區海棠街道藕塘社區居委會黨總支書記,兼安徽省北方置業公司董事長劉懷寅,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928.6萬元人民幣和3.1萬美元,同時還涉嫌侵佔村集體資產105萬元,私設千萬元“小金庫”。日前,劉懷寅被法院以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起“村官”受賄案,金額竟達千萬!劉懷寅案讓合肥市下決心將“三資”清理延伸到基層。2009年8月,合肥市委決定由市紀委牽頭,對全市89個鄉鎮(街道)1209個村(居)集體“三資”(指資金、資產、資源)開展為期一年的集中清理工作。“中紀委的統計數據顯示,近幾年全國檢察機關查處的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呈現出兩個上升態勢,即案件絕對數量上升、處分農村黨員幹部人數佔全國處分總人數的比例上升。絕不能輕視基層的‘蟻穴’。”合肥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雍成瀚告訴記者。
監督委發動羣眾檢舉,一批村幹部蛀蟲落馬
“三資”清理工作從摸底開始。為核准村一級財政,合肥市用了半年時間進行準備,發放近17種問卷,組織大規模摸底調查6次。在清查工作中,市紀委延伸到村一級的監督委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共有1166個村務監督委參加了清理工作。通過監督委發動羣眾檢舉揭發,一批嚴重違法違紀案件浮出水面:廬陽區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居委書記邵修貴、主任鄭文斌等人,分別涉嫌貪污受賄83.1萬元、33.7萬元,挪用公款86萬元、75萬元;長豐縣雙墩鎮花園社居委書記黃梅生涉嫌非法將社居委集體土地轉讓給房產商、貪污受賄130.4萬元……
“監督委開會,羣眾踴躍反映。查處後,監督委再開會,羣眾就拿鞭炮過來放。”雍成瀚笑着説,“三資”清理打掃了基層,也提振了民心。
村官“隱權力”失控,集體腐敗查處難度大
據瞭解,此次清理發現的違法違紀案件基本上都發生在城郊結合部,且多半與土地有關。合肥市紀委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在市場化與城鎮化的進程中,許多郊區農村成了市區,農村土地的附加值大增,“村官”能夠支配的公共資源今非昔比。有的城中村資產上千萬,村幹部每年經手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收支,手中的“隱權力”越來越大。而長期以來對村幹部的權力缺乏約束,使不少腐敗“村官”“坐大成勢”,基層紀委和司法機關查處起來“力不從心”。
以劉懷寅案為例,劉懷寅多年來村支書、董事長“一肩挑”,其他村幹部也多為其一手栽培,給他留下了濫用權力的無限空間,屢屢出現村支書、村主任和村會計“三大員”相勾結、共同作案的情況。村財務管理尤為混亂,村委會和下屬企業的會計、出納不分家,賬、錢、權一人獨攬,財務從不公開,管理嚴重失控。劉懷寅等人利用支配集體資金的機會斂財,藕塘社居委及下屬6家公司(合計擁有淨資產近3億元)也成了滋生腐敗的温牀。
清理工作伊始,合肥就採取“寬嚴相濟”的制度,對自查自糾者,從寬處理;對被查被糾者,從重處理。在這一政策影響下,一些幹部及時糾正了錯誤。在自查自糾中,發現違規違紀問題2248個;在集中核查中,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及“三資”的案件68件,56名村(居)幹部受到紀律處分。通過清理,全市村(居)集體共核減債權0.8億元,核減債務2.9億元,增加集體資產3.1億元,依紀依法追繳資金8204.2萬元。
“三資”清理只是摸摸底,防範小官大貪任重道遠
“雖然清理工作已結束,但是村級債務怎麼消化?村級債權如何收回?‘三資’清理還只是摸摸底,如何科學、規範地管理,從根上解決小官大貪的問題,才是關鍵。”雍成瀚説。
為此,合肥市擬於近期下發《關於加強村(居)集體“三資”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各縣區要積極推行村(居)集體“三資”委託代理制,在鄉鎮一級成立以財政部門為牽頭單位的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實行資金委託代管、資產統一監管、資源聯合協管三種管理方式,進一步健全完善村(居)集體“三資”管理。
為了讓村務更加陽光,合肥還建立了農村集體產權交易中心。在縣區試行村(居)集體產權、建設工程委託代理交易,逐步實現農村集體資產出讓、租賃、承包和資源開發利用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實行公開競價和招標投標。在長豐縣試點的交易中心目前已有幾千萬的交易。此舉也讓一些過去因為缺乏監管、程序不科學而不敢放手乾的村幹部可以盤活閒置資產。
此外,合肥還將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機制,村(居)重大事項要做到議事決策前廣泛徵求意見,議事決策中充分發揚民主。
“‘三資’清理作為一項階段性工作,雖然已告一段落,但是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仍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日前,合肥市委書記孫金龍在“三資”清理工作暨“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推進大會上強調。本報記者朱磊錢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