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階梯電價實質為漲價 低電價時代將結束
作者:李禾
“這又是一次以改革為基調,漲價為實質的行為。”針對發改委就階梯電價徵詢社會意見,對外經貿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專家王煒瀚對本報表示,基準電價如何釐定是爭議的焦點,但無論如何居民低電價時代行將結束。
10月9日,國家發改委公佈《階梯電價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第一檔電量分別按照覆蓋70%(全國平均每月110度)或80%(每月140度)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電量確定,電價分別為保持基本穩定和每度電提高1分錢。第二檔電量分別按照覆蓋90%(每月210度)或95%(每月270度)居民用户的電量設置,每度電提價不低於5分錢;第三檔為超過第二檔電量,每度電提價不低於0.20元。
觀察上述方案,除第一方案第一檔電量電價保持基本穩定之外,電價上漲成為必然。調價後,居民電價負擔的大小取決於基準電量高低。
基準電量不應一刀切
徵求意見稿公佈以來,基準電量的取值成為討論的熱點。
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經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吳鍾瑚説:“基準電量的核算必須考慮地域和季節差異。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南北氣候環境不同,居民用電量差別很大,甚至同一地區冬夏季節用電量也不同。”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江蘇城鎮居民每月每户平均用電量為192.5度;2009年遼寧每户家庭平均每月的用電量為130度;2008年濟南城鄉居民每户月均用電量為152.35度。
吳鍾瑚説:“階梯電價的基準電量需要因地而異、因時而異,使其在不同情形之下公平、公正。例如,對於冬夏用電量差別較大的地區,可以選擇折中方法確定基準電量。”
面對爭議,國家發改委負責人出面解釋稱,“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兩個方案,只是規定各地應按70%或者80%的覆蓋率去確定各地分檔標準,但相同的覆蓋率下,各地具體電量分檔標準會所有不同。”
吳鍾瑚建議,隨着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居民用電的比例不斷增加,階梯電價選擇的基準電量應隨之提高,以滿足居民正常合理的需求。此外,在水電、風電等資源豐富的地區,國家應該提高基本用電量,鼓勵居民對清潔能源的使用,防止居民因電價提高而選擇高碳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