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台商品住房“限購令” 未滿18歲不能買
新華網廣州10月15日電(記者陳先鋒、吳魯)廣州15日正式出台了“限購令”,規定廣州户籍家庭和常住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宅,而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以限制不合理需求,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15日,廣州市房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省銀監局、廣州市地税局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貫徹住建部等部委宏觀調控政策促進廣州市房地產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並將採取4方面措施,以鞏固廣州樓市調控成果,強化調控。
“首先,在限制炒房方面,廣州市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納税證明和社保證明)只能購買一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得購買商品住房;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等。”廣州房管局新聞發言人黃文波介紹説。
在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的同時,廣州市還將嚴格貫徹國家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其中對第二套房貸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成,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礎利率的1.1倍;第三套及以上房貸全面停貸。同時,住房公積金同步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
此外,廣州市還將加強土地增值税調控,其中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樓盤,廣州市地税局會同房管局密切關注,重點對其進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同時,擴大住房保障力度。
黃文波還説,這些調控措施是依據近期廣州樓市動態而出台的臨時性調控措施。且由於房地產發展的區域差異性,一些地方的“限購令”略有不同,但是各地落實中央樓市調控精神的信心、決心是一致的。
“在廣州的調控政策中,我們跟其他的地方還是不一樣。例如廣州市提出了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我們認為未成年人單獨購買商品房是不合理需求,是一種超前的消費需求,這種超前消費應該得到抑制。”黃文波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