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擬發放居住證取代暫住證
作者:李禾
本報訊(記者 李曉萌 實習生 胡藝 通訊員 周凱)昨日,市政府法制辦網上公佈《武漢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草案),向公眾徵集修改意見。我市擬發居住證取代暫住證,一字之差包含着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外來人口改持《居住證》,可在醫療、教育、社保、就業等多方面逐步享受與武漢市民同等的待遇。
《辦法》規定,非本市户籍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擬居住三日以上的,應自到達之日起七日內,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居住登記。因務工、經商、就學等,擬在本市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十六週歲的非本市户籍人員,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應申領《居住證》。
探親、訪友、旅遊、出差、就醫的外地來漢人員,申報居住登記或辦理了或者按規定辦理了住宿住院登記的,不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一人一證,首次申領免收證件工本費,丟失補領、損壞換領《居住證》時,應繳納證件工本費。《居住證》有效期一年,可多次延期使用。
依據新《辦法》,《居住證》持有人在證件有效期限內可享多項權益和公共服務:按本市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居住地教育部門按照規定安排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就讀;在居住地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技術基本項目的服務;享受居住地傳染病防治和兒童計劃免疫保健服務;按照本市規定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或職業技能鑑定;按規定參加本市相關榮譽稱號的評選,參加就業單位、居住地社區管理等活動,並享有相應權利和待遇;按照規定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登記手續;持有居住證一年以上的企業人員可在本市申請赴港澳商務簽證;《居住證》持有人符合一定條件的,可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户口;享有本市規定的其他待遇。
從即日起至10月20日,社會各界人士可登錄武漢法制網(http://www.whfzb.gov.cn)查閲《辦法》全文,並在網頁上提交修改建議或寄信告知,通信地址:武漢市漢口洞庭街127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郵編:4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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