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呼籲社會正義先從住房正義着手
根據媒體報道,馬英九日前接見島內“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時,該聯盟當面建議馬當局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馬英九表示與當局積極解決弱勢族羣居住問題的方向不謀而合。台灣《中央日報》網絡報15日發表社評説:我們認為,馬英九的宣示值得肯定,也與其一貫關心弱勢的理念相符。
社評説,馬英九早已表示,追求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是當前當局的任務。馬所提的正義,包括社會正義、環境正義與司法正義。馬的宣示呼應了大多數民眾的心聲,其中社會正義尤值關注,因為它更具普遍性的意義。談到社會正義,首先要縮小貧富差距,要縮短貧富差距,住宅權與工作權最為重要。就一般人來説,資產中最有價值者大概就是房屋與土地了,因此住宅問題可以説是縮小貧富差距最重要的因素。
以台灣當前的情況而論,大部分的人都抱怨房價太高,尤其是在北部地區。人口多的地方也是房價高的地方,當然就是一般人買不起房子的地方,因此在北部地區有很多的“無殼蝸牛”。事實上,房價的上漲,與投資者有很大的關係。投資房地產與投資生產事業不同,並沒有提高社會的生產力。我們認為,台當局應該導正住宅商品的觀念。
社評指出,房子應該是用來住的,而不是作為投資的商品。房子作為投資商品,難免會有一些不良的後果,包括房市的泡沫、貧富差距的擴大、不合理的房價、以及泡沫破滅後對金融體系的影響。這種情形在世界上許多地區都曾出現,包括日本及美國,而最近的金融海嘯,更與房市有關。
房屋如果是投資商品,一個人就可以擁有很多房屋,而很多人則是無屋可住,尤其是弱勢族羣,就像現在的台灣一樣。住者有其屋,是社會正義的體現。從政策的角度來看,當局可以採取以下幾項工具來扭轉把住宅當投資商品的觀念。
首先是税收工具,包括對於夫妻擁有超過一棟自住房屋者,應課予較高之房屋税與土地税;對於一年多次買賣不動產者亦課予較重之資本利得税與累進交易税;對於房屋漲價者,課予更高的增值税。至於豪宅税,我們認為並不重要,因為只要房子不成為投資商品,一般人都可以買得起房子,又何必對作為自住的豪宅另予課税呢?
其次是財政工具,包括對建商養地的融資以及對購買第二户以上住宅的融資,都應該有所限制。日前媒體報道,“中央銀行”對於養地的建商將要縮緊銀根,已經引起注意,但如果只是説説而已,反而被建商看破手腳。對於民眾購買第二棟非自用住宅者,貸款成數也應該減少。
最後則是社會住宅的政策,包括平價住宅以及由當局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讓弱勢族羣也可以安居之所。
社評最後説,以上三類措施,都可以發揮作用,重點是當局要不要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