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要求黑惡犯罪多發地區高院設專業合議庭
作者:齐潇涵
本報北京10月15日訊 記者王鬥鬥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下發了《關於人民法院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意見》。根據這一意見要求,在受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較多的地區,相關高級人民法院應在刑事審判庭內設置打黑除惡專業合議庭,專門負責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審判及業務指導。
意見指出,黑惡勢力犯罪嚴重危及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我黨的政權建設,各級人民法院和全體刑事審判人員必須正確分析當前形勢,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開展好打黑除惡工作。
意見強調,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嚴格按照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有關法律解釋的規定審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嚴格按照法定標準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決不允許在案件定性問題上出現人為“拔高”或“降格”處理的現象。在審判中還要不斷強化程序意識,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各項訴訟權利,以維護和體現法律的嚴肅性與公正性。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研究制定意見的目的,就是要在總結人民法院前一階段打黑除惡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當前專項鬥爭的形勢與任務,不斷查找和改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進一步規範開展打黑除惡工作的步驟、程序和做法,全面推廣各地法院在實踐中積累的成功經驗,以確保專項鬥爭在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上不斷深入。
為此,意見對人民法院下一階段的打黑除惡工作提出了明確和具體的要求。如: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打黑除惡工作的組織領導,意見要求各高級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刑事審判庭庭領導擔任打黑除惡工作機構的負責人,主抓各項具體工作;為了正確貫徹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意見針對不同類型的黑惡勢力成員分別提出了體現從嚴或者從寬精神的處理原則;為了不斷擴大綜合防控的效果,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應充分重視司法建議對於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的重要意義,要通過審判工作認真查找社會管理漏洞,深挖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發掘黑惡勢力轉移、隱匿違法所得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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