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處安置房項目因資金問題停工
作者:朱稳坦
馬各莊村定向安置房項目工程,位於房山區城關街道辦事處附近,用於安置馬各莊村的拆遷村民。當地政府、開發商及施工方在明知手續不全的情況下,仍開工建設近七個月,建設資金一直由施工方墊付。
近日,因資金出現問題,該工程被迫停工,工人因為領不到工資到城關街道辦事處討薪。10月14日,當地政府已經出面,接手處理工程後續問題。
工程停工工人討薪
據瞭解,馬各莊村定向安置房項目工程是城關街道辦事處下屬的北京燕房新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燕房公司),委託北京福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鹿公司)進行開發的。建築方是四川大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大中公司)。
10月13日上午,因為工程停工,而且幾個月拿不到工錢,六七十名工人手舉條幅來到城關街道辦事處,討要工程款和工錢。
當時,街道辦事處召集福鹿公司和四川大中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到場解決問題,並於當天下午決定,由燕房公司接手後續問題。
燕房公司負責人陳軍代表城關街道辦事處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對記者説,他也是剛剛接手處理此事,目前他們一是要儘快解決好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二是四川大中已經決定不再繼續幹下去,所以他們要請相關的審計部門,對工程進行審計,然後根據審計結果,支付四川大中公司工程款。他們也會盡快接手,將該工程帶上正軌。
手續不全仍然開工
四川大中公司負責人羅福元介紹説,2009年10月28日,四川大中公司與福鹿公司簽訂了承包該項目的協議書。該工程一共有五棟樓,當時開工建設的是其中的三棟,原定於今年12月31日竣工。
羅福元稱,他們簽訂協議後積極籌措資金,準備進行施工,但後來得知,該工程的開工等手續還未辦理。2009年10月,四川大中公司借給福鹿公司法人代表趙芳540餘萬元,以便辦理工程建設等相關手續,但在簽訂承包工程協議書後,福鹿公司一直沒有把相關手續辦下來,甚至沒有支付給四川大中公司一分錢。羅福元説,按照承包合同協議書,福鹿公司按月支付工程進度的90%工程款,工程全部完成後,支付剩餘的7%,留3%的保修款,待保修期滿後一次性全部付清該項目的工程款。
今年3月份,該工程舉行了開工儀式,施工方墊資開始施工。
羅福元説,從工程施工開始至今,他們已經墊資5000萬元,後來連工人的工資都拿不出來。在此期間,他們多次向福鹿公司催要相關開工手續的複印件,對方一直稱手續正在辦理當中。施工期間,因為事故、天氣,以及開發商實行停水停電等一些原因,導致工程進度緩慢。今年8月,他們曾找城關街道辦事處協商,街道辦事處拿出500萬元,通過福鹿公司轉給他們,以解決施工問題。
缺少資金被迫停工
對此,記者採訪了福鹿公司的法人代表趙芳,她稱,當時是四川大中公司在明知沒手續的情況下,強行進行施工,後來她還因此責令其停工。
對於工程款的問題,趙芳提供了一份補充協議,協議由趙芳和羅福元雙方簽字摁手印簽訂,合同簽訂日期是2009年10月29日,也就是在承包工程協議書籤訂的第一天。
協議中的大概內容為羅福元在簽訂總承包合同7日內,將人民幣1000萬元匯入福鹿公司的銀行賬户,此款項資金作為乙方在此項目的投資款,由雙方共同監督使用,投資款不足時乙方再次追加。三棟樓的開工費用由羅福元自行解決。
趙芳説,補充協議説的很明白,建設費用由羅福元自行解決,建設不下去完全是其一手造成的,而且她後期去工地上查看過多次,最少時只有幾名工人在施工,如此進度讓他們忍無可忍。為了支持施工建設,這期間他們還提供給建築方200噸的鋼筋,以及街道辦通過福鹿公司給施工方的500萬元施工費,但依然沒有按照規定完成工程的節點。他們是從羅福元處拿到540餘萬元,但那是保證金,羅福元也簽字了。施工期間的停水停電等情況,是因為羅福元與供電和供水部門沒有簽好協議造成的。
鑑於羅福元根本無法完成工程,福鹿公司最終在今年9月28日下發了停工通知,工程隨即停工。
對於補充協議的情況,羅福元解釋説,他是簽過補充協議,是有費用自理的説明,但裏面規定,福鹿公司要提供全部資料以辦理銀行貸款,然後投入工程,因為工程手續不全,福鹿公司根本無法正常辦理貸款,資金也就成了難題,損失應該由福鹿方面承擔。
10月13日,記者在施工工地看到,三棟樓均在建設地下部分。據悉,總共還有2000平米的地下工程未完工。
工程手續沒辦下來
10月14日,記者就工程是否有手續的問題,採訪了房山區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
在核實情況後,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馬各莊村定向安置房項目工程不是完全沒有手續,只是一些手續還沒有辦理下來。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是什麼手續沒有辦理下來需要進一步查詢。城關街道辦事處這麼做,也是為了讓樓建起來,讓拆遷户儘快入住,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加緊辦理相關的工程手續。
■記者手記
受損失的還是拆遷户
無論是當地政府,還是開發商、建設方,均知道該工程的手續不全。
今年5月10日,該工地發生了工人居住的簡易房坍塌事件,相關部門介入調查。當時,調查人員是否發現該工程手續不全一事不得而知。但據羅福元説,當時被罰了幾萬元錢,隨後就復工了。
不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在手續不齊全的情況下施工,發生意外情況後又不得不停工,工程的進度受到影響,最終受損失的還是那些拆遷後等待入住新居的人們。
本報記者 肖嶽
責任編輯:朱穩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