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成員國財長達成經濟治理改革方案
作者:乌元春
新華網盧森堡10月18日電(記者尚軍 劉曉燕)歐洲理事會常任主席範龍佩18日説,歐盟成員國財政部長當天就完善歐盟經濟治理的改革方案達成一致,今後違反歐盟財政紀律的成員國將“自動”面臨懲罰。
當天,由範龍佩領導的加強經濟治理專門小組在盧森堡舉行最後一次會議,旨在敲定歐盟經濟治理改革方案。範龍佩在會後發表的一份書面聲明中説,與會的歐盟財長們最終達成了一致,這標誌着歐盟在加強經濟治理方面向前邁出了“一大步”。
在最具爭議的懲罰機制問題上,範龍佩説,歐盟財長們同意,所有處罰決定都將依照“反向多數”的表決機制作出,即對於違反歐盟財政紀律且拒不糾正的成員國,歐盟委員會將建議處罰,除非歐盟成員國以有效多數票表示反對,否則處罰自動生效。
消息人士透露,根據歐盟財長們達成的妥協,一國在被認定違反歐盟財政紀律,出現赤字超標時,將有6個月的時間採取糾正措施,歐盟成員國財長將以簡單多數決定一國採取的措施是否充分,只有拒不糾正的成員國才會面臨處罰。這套相對更加嚴格的預算紀律一開始只適用於歐元區國家,之後拓展到除英國以外的所有歐盟成員國。
範龍佩説,歐盟財長們還贊成設立一套預警機制,及時發現歐元區成員潛在的宏觀經濟風險,如房地產泡沫和競爭力差距等。此外,歐盟財長們還表示,作為中期目標,歐元區有必要建立一套更加有效的危機應對機制,避免出現剛開始救助希臘時的混亂局面,但具體架構還有待進一步商討。
在專門小組之前的會議上,歐盟財長們還同意設立“歐洲學期”(監督機制),對成員國每年的預算方案進行評議。此項建議已經付諸實施。
希臘債務危機爆發後,歐盟成立了由範龍佩領導的專門小組,為完善歐盟經濟治理,防止類似危機重演提出具體建議。按照計劃,歐盟財長當天達成的協議將提交本月底召開的歐盟峯會討論,一旦獲得通過,將進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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