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傳國上訴稱方舟子案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本報訊 今天是肖傳國尋釁滋事一案判決後的第九天,肖傳國(微博)的辯護律師上午正式向法院提交他的上訴狀。上訴狀中稱,一審判決程序錯誤、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甚至被輿論引導。
肖傳國的辯護律師高子程表示,今天上午他已經代表肖傳國遞交了上訴狀。肖傳國的上訴理由主要有四點:
首先是程序錯誤。此案既然影響重大,被告人不認罪,辯護人也作了無罪辯護,就不能以簡易程序審理。
其次,判決認定事實錯誤。被告人有故意傷害的事實,現在的判決認定背離了公訴機關自己依然認定的故意傷害事實。
第三,此案適用法律錯誤。肖傳國有傷害故意,也實施了同意針對特定人的故意傷害行為,只能認定為故意傷害行為,不應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罪。鑑於被害人的傷情不構成輕傷,因此肖的故意傷害行為不構成犯罪,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由公安機關對肖傳國作出治安處罰。
最後,此案判決被輿論引導脅迫,背離了法律,遷就了輿論。這樣的判決生效後,對今後的審判將造成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