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幾年進行一次,我國共進行過幾次人口普查
作者:宋妍
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0的年份為普查年度。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經成功進行過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分別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
1953年,為了配合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同時,也是為了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制定,我國政府決定以7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內容包括本户地址、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與户主關係等6項。
1964年,我國經濟經過調整後出現了全面好轉的形勢,為了第三個五年計劃和長遠規劃的制定,我國政府決定進行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標準時間為7月1日零時,普查內容共9項,除保留上次普查的6項外,又增加了本人成分、文化程度、職業3個項目。
1982年,在結束了十年內亂,經濟健康發展的情況下,為了給國家制定政策和計劃提供準確、詳細的人口數據,我國政府決定以7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內容增加到19項,並第一次使用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
1990年,為了檢驗“七五”計劃執行情況,制定“八五”計劃,併為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依據,我國政府決定以7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為了應對人口遷移和流動數量的增多,普查內容在上次普查的基礎上又增加了五年前常住地狀況和遷來本地原因兩項,達到21項。
2000年,為了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更好地向現代化建設第三步戰略目標勝利邁進,我國政府決定以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這次普查有許多新特點:一是增加了普查內容,共計49項,分為按户填報的項目和按人填報的項目,比上一次普查增加了28項;二是第一次採取長短表的技術;三是改變了常住人口的標準;四是改變了普查時間;五是增加了“暫住人口表”;六是首次採用光電錄入技術;七是建立了人口地理信息系統。
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歷程表明中國的人口普查經歷了一個逐步提高和完善的過程,通過不斷自我探索和學習國際上的成功經驗,我國人口普查工作逐步達到一個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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