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城鎮醫保明年將實現市級統籌
作者:朱稳坦
昨天,記者從省人保廳瞭解到,2011年我省實現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各市城鎮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包括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和退休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户業主及其僱工等從業人員都要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據瞭解,為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增強醫療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不斷提高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待遇水平,更好地滿足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2010年,濟南、青島、東營等9個設區的市實現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棗莊、煙台、濰坊等7個設區的市實現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轄區統籌。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項目主要包括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有條件的市可以將個人賬户基金納入市級統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項目主要包括統籌基金,有條件的市可以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辦法,建立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並納入市級統籌,並可逐步將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市級統籌。全市範圍內統一參保範圍和項目、統一繳費標準、統一待遇標準、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經辦流程、統一信息管理。
此外,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大專院校和中小學校學生(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要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通訊員 範粟 記者 李紅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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