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陸豐兩處村莊為爭奪公共村道頻發爭鬥
作者:宋妍
廣東陸豐:兩村糾紛緣何引發連環血案
在這片海天佛國、美不勝收的土地上,兩個相依為鄰的村莊為何會水火不容,刀槍相見
《瞭望東方週刊》記者楊峻、劉伊曼 | 廣東陸豐報道
在電子地圖搜索欄上,你只要輸入“碣石鎮港口村”或者“碣石鎮梅田村”,就可以在廣東省的東南端找到這兩個沿海小村,因為這兩個村莊捱得很近,難以分隔。
玄武山、觀音嶺、鎮海石摩崖石刻……這些在東南亞一帶都十分出名的佛教聖地、名勝古蹟就在這兩個村莊的旁邊。然而,就是在這片海天佛國、美不勝收的土地上,兩個相依為鄰的村莊為何會水火不容,刀槍相見?
近日,廣東陸豐市法院開庭審理由該市檢察院起訴港口村和梅田村9個被告人爆炸、聚眾鬥毆的公訴案件。為此,《瞭望東方週刊》記者前往陸豐碣石鎮展開調查。
村莊夢魘
2010年3月7日晚,一陣陣震耳欲聾槍炮聲打破了海灣的寧靜,梅田村數百名村民手持土製炸炮、鋼管、石頭,開始攻擊港口村。
次日清晨,數十個身穿黃上衣、頭戴鋼盔的蒙面壯漢衝進港口村,他們手持散彈槍,見人就射,港口村的漁民們猝不及防,鐵珠子打在臉頰、身上和腿腳,一下子就傷了10多人。漁民們用漁炮還擊,漁炮打魚可以,打人卻不太管用,漁民們始終處於下風,剛衝上前就被擊退。為了保護村莊,幾個漁民身穿幾件厚皮衣,衝上去擋子彈。還有的漁民舉起煤氣瓶,作出同歸於盡的姿態。
經過1個多小時的肆意轟擊之後,這些蒙面壯漢揚長而去。
一天後,廣東許多媒體都報道了這起事件,報道大都按照陸豐市委宣傳部提供的通稿:“3月8日,陸豐市碣石鎮梅田村與港口村發生一起村民聚眾鬥毆刑事案件,造成兩村18人受傷,港口村4間房屋受損。事發後,陸豐市公安部門派出200名幹警進駐梅田、港口兩村,進行調查取證。18名傷者已分別送往當地醫院及廣州醫院進行治療,沒有生命危險;犯罪嫌疑人已被鎖定,警方正全力追捕……梅田村與港口村一直以來關係不和,積怨較深,曾因公路使用問題發生過糾紛,後經調處,矛盾得到妥善處置,但兩村村民間由來已久的矛盾仍沒得到根本性化解。”
《羊城晚報》的報道提供了一個事實:“此次糾紛共造成兩村18名村民受傷入院,除了一人為梅田村村民,其餘均為港口村村民。”
2010年9月1日,廣東陸豐市法院開庭審理由該市檢察院起訴港口村和梅田村9個被告人爆炸、聚眾鬥毆的公訴案件。
本刊記者獲得的陸豐市檢察院起訴書中説,檢察機關查明瞭兩宗案情:2009年10月12日下午,港口村村民徐齊、蘇靛等人,持土製炸炮投向梅田村發生爆炸,造成財物被炸燬。 2010年3月8日上午,梅田村村民孫來穩、鄭振英、餘瑞及其他村民,持自制工具衝進港口村,港口村村民蘇文德、蘇木盛等人持工具將他們圍堵在村頭,雙方發生激烈交火,致梅田村1人重傷,2人輕傷,港口村3人重傷,10人輕傷。
陸豐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認為:(港口村)被告人徐齊、蘇靛均構成爆炸罪;(港口村)被告人蘇文德、蘇木盛均構成爆炸罪和聚眾鬥毆罪;(港口村)被告人郭城、李建國均構成聚眾鬥毆罪;(梅田村)孫來穩、鄭振英、餘瑞均構成聚眾鬥毆罪。
“明明是梅田村的人來攻打我們,檢察院只起訴他們3個人,反而起訴我們村6個人,這是為啥?”港口村漁民徐剛(化名)憤憤不平地對本刊記者説。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羣華也對這次公訴提出了質疑。李羣華認為,2009年10月12日至13日這一宗案情應當定性為聚眾鬥毆罪,而不是爆炸罪,大量的證人證言顯示,雙方是在互毆,完全符合聚眾鬥毆罪的犯罪構成,因此參與這次鬥毆的梅田村民也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對於2010年3月8日這一宗案情,公訴機關應將梅田村的被告人定性為爆炸罪,而參與這次事件的港口村的被告人應定性為正當防衞。
帶着這些疑點,本刊記者來到陸豐市法院希望瞭解案情,因守衞不放行而未能如願,隨後致電陸豐市委宣傳部,得到的答覆是“案件還在審理中,不能協助記者採訪”。
公共村道糾紛
“兩村積怨一直很深,爭奪公共村道是引發激烈衝突的導火線。”碣石鎮政府一名在梅田村掛職的幹部如是説。
1967年之前,港口村漁民長期居住於船舶。史料記載,他們是先秦時期越族的後裔,世代以捕魚為生,上無片瓦,下無寸土,被稱為“疍民”。為安置這些漁民,1967年,當時的廣東省陸豐縣軍管會徵用了碣北公社的下梅大隊梅田村和桂林大隊的耕地,劃給深海漁隊“作建漁民新村用”,土地總面積為9.8萬平方米。
由於當時沒有設立明確的村界標識,梅田村出於經濟發展需要,“侵佔”了不少原先劃給港口村的土地。為此,上世紀80年代中期,兩村曾因土地糾紛發生過多次衝突。
1987年,為解決港口村與梅田村兩村土地邊界糾紛,避免流血衝突,陸豐縣委縣政府召集兩村幹部共同協商,確定港口新村的土地總面積為5.37萬平方米,經丈量測繪標明界址。此後十多年,兩村對峙態勢得以緩和。
“最初的糾紛是由於一條公共村道歸屬問題引起的。”港口村漁民蘇堅(化名)回憶起當時的情形,他説:“那是在去年2月27日,梅田村調用挖土機,挖斷了港口村漁民走了10多年的出海村道,港口村漁民上前阻止,但是阻止不了,漁民們就用石塊砸碎了挖土機的玻璃。”
“梅田村要‘斷路’,在他們看來,這塊土地包括道路都是梅田村的,‘斷路’不必經過港口村同意;港口村認為,紅線圖上標明這條道路是公共村道,是漁民出海生產的通道,路必須‘通’而不能‘斷’。”碣石鎮政府一位幹部表示。
梅田村黨支部副書記鄭連錦對本刊記者説:“雖然政府將梅田村的部分土地劃給了港口村,但是許多老村民始終認為土地還是梅田村的,我們也做了很多説服工作,但是一些村民就是難以接受,加上雙方經常發生爭執、打鬥,一些被傷害的村民對於我們的調解工作更有牴觸情緒。”
“沒有這條公共村道,我們漁民出海生產就要繞行一大圈,很不方便,捕魚是我們漁民的唯一生計,這條公共村道對於我們是十分重要的。”港口村漁民蘇堅強調。
針對港口村所説的“公共村道”,梅田村也有自己的説法。梅田村一位村幹部告訴本刊記者:“這條路是梅田村10年前修的,港口村沒有出過一分錢,沒有出過一個勞力,去年2月我們要從這條舊土路取土,用於新修一條進村的水泥路,他們港口村組織了一大批漁民用石頭砸壞了挖土機,還打傷了我們的司機和農民,説這條路他們一直在走,就是他們的,矛盾就是這樣產生的。”
“其實最初,兩個村的村幹部如果能協調好,大家一起出錢出力修路,就不會因爭奪村道而產生矛盾,但是港口村的小部分人利用矛盾,挑起兩村羣眾爭鬥。”這位村幹部指着一塊石碑説道,“你看,這條路原來就有一塊路碑,上面清清楚楚寫着是‘梅田村道’,可是現在被港口村的漁民砸壞了。他們也太不講理了,不能因為你平時在走這條路,就説這條路是你的!”
此後,兩村之間緩和多年的氣氛又開始緊張起來。雙方的衝突開始升級,從口角爭執發展到肢體衝突,從互扔石塊發展到互扔土製炸炮,從單打獨鬥發展到聚眾鬥毆。
“今年3月,我在路上突然被七八個港口村的漁民圍攻,他們用石頭砸傷了我的腳 !”梅田村的一位婦女向本刊記者訴苦道,“我這還算是外傷,去年4月,我們村有個16歲女孩子晚上走到兩村交界的路口,被數名漁村青年男子攔住污辱長達半個多小時,雖然後來被及時救了出來,但是至今目光呆滯,神情恍惚。”她還反映,現在許多村民都不敢在港口村旁邊住,因為那一段時間漁民們經常用漁炮(捕魚專用)來炸他們的房屋,晚上還用探照燈監視他們的行動,讓他們無法安居。
本刊記者來到兩村房屋交界的地帶,看見兩個村的房屋屋頂和牆壁都有被火藥燃燒的痕跡,一些屋頂被炸開一個個大洞,一些牆體也被炸裂,這些屋子現在已經很少人居住。
港口村一位姓謝的漁民向記者反映:“村道糾紛之後,我們村的學童經常遭到梅田村大齡青年的騷擾與毆打,向派出所報案,卻無人理睬。申訴無門之下,漁民也組織起來予以還擊。我們也打傷了梅田村的幾個村民。”
港口村的“反擊行動”,刺激了梅田村,村民開始醖釀更大規模的“報復行動”。
漁民蘇堅記得,當時清明將至,梅田村許多外出打工的村民回鄉掃墓,聚在一起商討,準備動員全村村民,並試圖串聯周圍幾個村的村民攻擊港口村。港口村自感處於下風,就反映到鎮上,漁民感覺鎮政府無能為力,派出所也不接案。港口村一些村民想到出海避難,而一些村民想效仿當年汕尾城區漁民赴港請願,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和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