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槍殺中國研修生案開庭 被告主張無罪
作者:乌元春
環球網記者王歡報道,據日本共同社10月21日消息,日本警察槍殺中國人案首次公審21日在宇都宮地方法院開庭。應死者家屬要求,當地檢方將該警察告上法庭,但被告人稱自己開槍屬正當防衞。
2006年6月23日,日本栃木縣警巡查長平田學(34歲)在宇都宮市西方町以涉嫌妨礙執行公務為由,試圖逮捕來自四川省的研修生羅成(當時38歲)。羅成操起燈籠的石頭進行反抗,平田隨即開了一槍,導致羅成死亡。
據報道,此案於2010年10月21日首次開始公審。日本當地檢方應中國籍男子家屬的要求,以“特別公務員暴行凌虐致死罪”將平田告上法庭,但被告平田則陳述了開槍的正當性,主張自己無罪。
法院指定的3名律師擔任此案檢察官,開槍是否為“執行職務的正當行為”將成為公審的爭論點。
據悉,由於宇都宮地方檢察廳2008年7月認定此案為“正當防衞”,決定不予起訴平田,因此中國籍男子家屬向法院提出了審判請求。法院於2009年4月接受請求,決定開始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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