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政協委員網上為弟弟喊冤 引公權私用爭議
作者:贺超
羊城晚報訊 江蘇省常州市政協委員蔡愛東,為了救身陷獄中的弟弟,在網上亮明自己的政協委員身份,請求廣大網友轉發聲援。事情發生後,很多人不解,這樣一個有“身份”的人,怎麼也如同普通羣眾搞起了“網絡喊冤”?政協委員是如何走到這一步的?
質疑司法不公
亮出政協委員身份
蔡愛東的弟弟蔡愛鋒原是常州市武進區電視台節目中心採編一部副主任,承包部門經營業務,其本人也是新聞記者。2009年1月因涉嫌貪污,被檢察機關訴至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起訴書稱:蔡愛鋒將武進農村商業銀行21個單位41筆支付給武進區廣播電視局(台)的廣告、宣傳費近280萬元不入賬,個人實得其中170餘萬元,全部用於個人購買商品房和其他開支。
2009年11月13日,武進區法院一審判處蔡愛鋒有期徒刑14年6個月。隨後蔡愛鋒上訴,案件又發回武進區法院重審,“蔡愛鋒貪污案”的二審結果是:貪污的金額由170萬元減少到75萬元,刑期減去一年,沒收財產由30萬元變成20萬元。
弟弟案發後,蔡愛東覺得弟弟“受到了不公正對待”,決心要為他“討公道”。2010年8月6日,蔡愛鋒提起申訴,這次將是終審,為了不讓弟弟的案件辦成錯案,政協委員蔡愛東想到了通過網絡途徑為弟弟喊冤。
2010年6月蔡愛東曾因工作原因開通了微博,“剛開通時,不太會用。微博與我在常州的博客正好聯繫在一起,後來,論壇上出現了關於蔡愛鋒案件的消息,微博上網友們看了我弟弟案件後,鼓勵我以政協委員身份亮相網絡。”蔡愛東回憶説。9月29日,天涯社區一位負責人在微博介紹“常州媒體人貪污案”時,將常州政協委員蔡愛東介紹給大家,慢慢地,政協委員“網絡救弟”被大家熟知。
10月10日,蔡愛東將自己舉着大字報的照片上傳網絡,與普通上訪者拿着大字報無異,大字報上寫着“政協委員網絡救弟———呼籲司法公正”。眾多人回覆和轉發“網絡救弟”文章,既是對案件本身關心,也是對“政協委員”這樣有身份的人也來網絡喊冤感興趣。
否認“公權私用”
感謝微博網友支持
“我在常州當地的‘中國常州網’上有個博客,也是當地小有名氣的名人博客。我本人是政協委員,也是文史委員,經常會調研做些提案。我寫的提案主要關於醫療改革、教育公平、環境保護、城市管理等。廣大網友一直認為我與體制內政協委員不一樣。”蔡愛東自稱是個“有正義感的為民代言的政協委員。”
蔡愛東亮明自己政協委員身份後,一些網友擔心,他這樣做幹不長。也有網友質疑,蔡愛東亮身份為自己弟弟喊冤,有“公權私用”之嫌。對此, 蔡愛東稱,“政協委員評價體系是參政議政能力,而我進行維權和參政議政不矛盾。看起來是我弟弟一個人遇到司法不公,實際上是關係到很多人的。一個社會只有對每個個體都尊重,社會才是好社會。”
原本案件將在10月25日重審,常州中院日前又推遲該案件審判。羊城晚報記者22日致電審理案件的常州中院的法官,中院相關法官表示,他們不接受政協委員“網絡救弟”一事的採訪,但表示確有需要可聯繫常州中院新聞處。記者隨後聯繫常州中院新聞處,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亮出“政協委員”身份
乃無奈之舉?
“‘政協委員網絡救弟’標題確實夠吸引眼球,但對於當事人而言,或許這也是一種無奈之舉。在現有的救濟渠道不暢通的情況下,他以這種獨特的方式表達了對於案件程序的質疑。”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表示,“如果只是一個普通公民針對同樣的事情發出呼聲,或許輿論不會有這麼大的反應,因為人們通常認為他們(政協委員)擁有一定的社會資源,不必通過這樣無助的方式呼籲。”
吳丹紅認為,其實“政協委員網絡救弟”只是一個事件的表現方式,真正重要的是案件本身是否存在不公,以及這種不公是否能夠通過正當的程序獲得糾正,“這是整個司法程序的問題,不是個人或個案的問題。”
記者 楊輝
責任編輯: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