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保障政策支持青少年工作
作者:贺超
本報福州10月24日電 (記者陳強 王怡波)看到團福建省委和福建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經費保障的通知》,團寧德市柘榮縣委書記繆娟大受鼓舞。她説,明年的團隊工作經費應該有保障了。
柘榮縣有12萬人口,是福建人口最少的縣,縣年財政收入5000多萬元。團縣委3人,全年的公用費用才6000元。“電話費、水電費、接待費等各項開支都包含其中,根本不夠用。”繆娟説,團縣委每年的正常開支在四五萬元,超出的部分只能靠“化緣”,也就是通過和有關方面聯合搞活動的方式尋求一些贊助。
團福建省委和省財政廳新近聯合出台的政策要求,“縣(市、區)每年按户籍人口中6~14週歲在校學生總數、14~28週歲青年總數,人均1元標準,安排團隊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提供保障。”此舉旨在落實全省基層“黨建帶團建”工作座談會議精神,“加大基層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經費(團隊工作經費)的保障力度”。這項政策還要求,團隊工作經費由同級共青團和少先隊組織主要用於加強團隊組織建設,團幹部、團員和少先隊輔導員培訓,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等活動的開展,解決基層團隊組織缺乏工作經費的實際困難。
據統計,柘榮縣6~28歲的人口為35282人,按新政策,明年該縣的團隊專項工作經費應為35282元,加上往年的6000元公用經費,團委的經費有望達到4萬元以上。
據團福建省委提供的數據,按新規定初步測算,共青團經費增加的縣(市、區)將有54個,共增加342.6萬元,平均各縣增加6.3萬元,平均增幅達128.36%。對經費安排已達到或超過人均1元標準的30個縣(市、區),按規定不降低現行標準。
受益最大的是團漳州市詔安縣委。據該縣團委書記沈國棟介紹,詔安縣有60多萬人口,但去年團縣委的公用經費僅13200元。如果按新的政策規定,明年縣財政應給團委增加專項工作經費204548元,增加14倍以上。考慮到當地財政困難的情況,沈國棟擔心省裏的政策不能在基層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他希望團省委和省財政廳能形成一個監督機制,以保障政策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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